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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要点:辨认的程序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要点:辨认的程序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要点:辨认的程序”,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辨认的程序 根据公安部《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的有关规定,辨认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尤其是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做虚假辨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必要时,可以有见证人在场。独角兽网校 4.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辨认照片时,不得少于10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人民检察院自侦的案件,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为5—10人,照片为5~10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照片不得少于...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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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二《刑法》2017年要点:故意的认定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发布“法考试卷二《刑法》2017年要点:故意的认定”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司法考试卷二《刑法》2017年要点:故意的认定 对犯罪故意的理解与认定除了掌握上述种类与特征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将犯罪故意与一般生活意义上的“故意”相区别。犯罪故意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特定内容,具体表现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认识与希望或放...[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重点:身份犯简述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重点:身份犯简述”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提前祝广大考生一次通关以!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重点:身份犯简述 身份犯特殊主体,是指具有一般犯罪主体所要求的成立条件外,还必须具有某些犯罪所要求的特定身份作为其构成要件的自然人主体。是“一般主体”的对称。 身份犯,顾名思义,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实施的犯罪。 身份犯,都是特殊主体。身份犯分...[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辅导:连续犯和惯犯的区别

“2017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辅导:连续犯和惯犯的区别”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2017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辅导:连续犯和惯犯的区别 惯犯,是指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来源,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实施同一种犯罪行为,刑法明文规定对其以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我国刑法中的惯犯一般就是指赌博罪。 连续犯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卷二《刑法》2017知识点:犯罪行为

“2017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辅导:连续犯和惯犯的区别”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2017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辅导:连续犯和惯犯的区别 惯犯,是指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来源,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实施同一种犯罪行为,刑法明文规定对其以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我国刑法中的惯犯一般就是指赌博罪。 连续犯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2017《行政诉讼》考点:行政诉讼法定代理人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司法考试2017《行政诉讼》考点:行政诉讼法定代理人”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司法考试2017《行政诉讼》考点:行政诉讼法定代理人 行政诉讼法定代理人是指依法直接享有代理权限,代替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行政诉讼的人。这种代理权直接根据法律设定而产生,不以被代理人的意志为转移。条件是:(l)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的人,即...[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监视居住知识点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监视居住知识点”,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监视居住知识点 1.监视居住的决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经办案...[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人民陪审员制度

小伙伴们想报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人民陪审员制度”,希望考友们都能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2017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人民陪审员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人民陪审员是指从人民群众中产生的非专职的参加合议庭的审判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2017年重点: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

小伙伴们想报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2017年重点: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希望考友们都能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2017年重点: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 《刑事诉讼法解释》: 第279条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监督的方式

小伙伴们想报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监督的方式”,希望考友们都能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2017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监督的方式 (一)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对于情节较轻的,可以由检察人员以口头方式向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提出纠正意见,并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的时候,由部门负责人提出。 2.对...[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羁押必要性审查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羁押必要性审查”,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羁押必要性审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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