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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2017卷二刑事诉讼法考点:法定期间的相关文章推荐

司法考试2017卷二刑事诉讼法考点:法定期间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2017卷二刑事诉讼法考点:法定期间”,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法定期间 刑事诉讼法对各种诉讼行为的期间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主要有: 1.辩护与代理期间。(1)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2)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4)委托代理期间。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 [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2017卷二刑事诉讼法考点:法定期间的相关文章

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重点:期间的计算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重点:期间的计算”,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期间的计算。 1.期间的计算单位。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据此,期间的计算单位有时、日、月三个。 2.期间的计算方法。 以时为计算单位的期间,从期间开始的下一时起算,期间开始的时不计算在期间以内。它的届满...[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2017卷二刑事诉讼法复习讲义:起诉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2017卷二刑事诉讼法复习讲义:起诉”,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 (一)审阅案件材料,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 (三)听取被害人意见, (四)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 (五)补充侦查。 提起公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按照普通程序向人法院提起公诉,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2017卷二刑事诉讼法笔记:辩护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2017卷二刑事诉讼法笔记:辩护”,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辩护,是指辩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指控,从实体和程序上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以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刑事处罚,以及犯罪嫌疑人、...[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常考点:辩护人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常考点:辩护人”,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1.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辩护人的范围包括: (1)律师。律师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律师...[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考点:第一审程序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考点:第一审程序”,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程序:庭前程序:对公诉案件的审查,开庭审判前的准备法庭审判程序: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评议与宣判。 法庭调查: 1、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状...[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决定提审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决定提审”,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决定提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理,而直接组成合议庭,调取原审案卷和材料,并进行审判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它是最...[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难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理由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难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理由”,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又称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为了维护生效判决、裁定的严肃性及稳定性,刑事诉讼法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作了严格的限制性规定。 只有经过认真审查,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考点:自诉案件受理程序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考点:自诉案件受理程序”,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1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自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2017年卷二刑事诉讼法重点: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2017年卷二刑事诉讼法重点:适用简易程序审判”,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无论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时,都必须具备“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这一条件。如果案件属于事实不清...[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笔记:回避的种类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笔记:回避的种类”,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回避实施方式的不同,通常将回避划分为三种: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 1.自行回避。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刑事诉讼中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诉讼活动的制度。 2.申请回避。申请回避是指当事人及...[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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