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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考点:涉外管辖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考点:涉外管辖”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1、牵连管辖:(民诉法第241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 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协议管辖:(民诉法第242条)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3、应诉管辖:(民诉法第243条)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4、专属管辖:(民诉法第244条)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职员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司法考试栏目推荐:2017年司法考试题库2017年司法考试备考辅导20... [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考点:涉外管辖的相关文章

司法考试三卷考点:回避法条变动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司法考试三卷考点:回避法条变动”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第四章 回 避第四十五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 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三卷复习笔记:仲裁与仲裁法

小伙伴们想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司法考试三卷复习笔记:仲裁与仲裁法”,希望考友们都能顺利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仲裁与仲裁法概述一、仲裁的范围(一)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仲裁法第2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二)不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仲裁法第3条:第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第二、依法应...[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2017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仲裁委员会(一)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仲裁法第10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上述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法律敎育网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知识点:仲裁协议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知识点:仲裁协议”,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1)约定仲裁事项应具有可仲裁性,即不违反仲裁法第3条规定。(2)仲裁事项应当明确。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商事代理行为

“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商事代理行为”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一)商事代理行为的概念商事代理行为是指商事代理人以营利为目的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以符号经济的原则同第三人建立商事法律过程,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商行为。(二)商事代理行为的特征1、商事代理只能来源于被代理人的委托。2、商事代理的被代理人只能是商人。3、商事代理的代理人必须是依...[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商事能力

本文“2017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商事能力”,跟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商事能力(一)商事能力的概念商事能力,又称商事主体资格,指商事主体独立从事商事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和能力,包括商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商事能力作为特别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能力的特征:1.商事能力是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统一。2.商事能力的内容具有差异性。3.商事能力以商业登...[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备考知识:子公司与分公司

本文“司法考试三卷备考知识:子公司与分公司”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 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 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分公司...[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商法考点:公司设立流程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司法考试三卷商法考点:公司设立流程”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公司设立流程1、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 事先确认行业准入标准,主要是公司成立后行业标准资质的申请对注册资金的限制,同时要注意地区标准,有的地方比国家标准要高,以便确认注册资本金额。(2) 按公司名称核准标准先到工商局咨询一下名称的可行性(3) 准备相关资...[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考点:分公司设立程序

本文“司法考试三卷考点:分公司设立程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指定(委托)书》;4、总公司拨款证明;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6、加盖...[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担保公司设立条件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担保公司设立条件”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担保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对于担保公司设立条件具体规定如下:(一)担保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担保公司必须有固定的服务场所;(三)担保公司必须有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实有资本;(四)担保公司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周转住房;(五)担保公司必须有适应工作...[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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