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期货从业法律法规考点: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整理“2017年期货从业法律法规考点: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哦,包括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考试等相关内容,欢迎广大网友前来学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资讯关注本网站的更新吧!《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介绍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第二章、资格条件与业务范围第五条 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二)已按规定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三)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且该期货公司具有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第五条 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二)已按规定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三)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且该期货公司具有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第... [ 查看全文 ]2017年期货从业法律法规考点: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的相关文章
2017年期货法律法规考点: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7年期货法律法规考点: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7年期货法律法规考点: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第四条期货公司会员为符合下列标准的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交易编码:(一)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具备金...[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