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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基础》试题五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基础》试题五

要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基础》试题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基础》试题五一、单项选择题1.作家岳某是岳飞的后裔,其著有《大卖国贼秦桧》一书。秦某是秦桧的后裔,他通过研究认为,秦桧在历史上属于很有才气的宰相,并未做有损国家之事。秦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岳某侵犯秦桧的名誉权,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法院应支持秦某的请求,认定岳某侵害了秦桧的名誉权,并支持精神损害赔偿B.法院应支持秦某的请求,认定岳某侵害了秦桧的名誉权,但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C.法院应支持秦某的请求,不认定岳某侵害了秦桧的名誉权,但支持精神损害赔偿D.法院不支持秦某的请求,不存在侵害秦桧的名誉权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死者的人格利益受保护,不是指历史上的死者;同时,只有近亲属才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保护死者的人格利益秦某非秦桧近亲属,其向法院起诉,主张恢复秦桧的名誉,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正确选项为D2.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000余元。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 [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基础》试题五的相关文章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高频考点精选

要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高频考点精选”,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高频考点精选肖像权肖像权:肖像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以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内容包括肖像制作权,维护肖像完整权和肖像使用权。实践中侵犯肖像权的形式一般表现为:1、擅自为他人制作肖像2、擅...[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基础》试题四

要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基础》试题四”,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基础》试题四1.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抵销权属抗辩权B.权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实行为C.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D.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答案:B解析:抗辩权是指能够阻止...[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基础》试题三

要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基础》试题三”,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基础》试题三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基础》试题二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司法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基础》试题二”,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基础》试题二一、不定项选择题:1.下列哪些情形中不需回避?( )A 人民陪审员李某为本案原告的叔叔B 书记员何某是本案被告某公司的股东C 审判员宋某为本案原告代理律师的大学同学D 审判长朱某与本案原告代理人(...[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基础》试题一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司法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基础》试题一”,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基础》试题一一、单选题:1.甲乙合伙经营“利来”电器专用店,丙从“利来”电器专用店选购了一台冰箱,并由店员丁负责运送到丙家,途中冰箱跌落地上损坏。丙欲起诉要求赔偿,发现购买冰箱的发票上盖的是“禾木”公司的专用...[ 查看全文 ]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高频考点:自然人

汗水浇灌喜悦之花,辛勤的付出总会有回报。本文“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高频考点:自然人”由出国留学网的小编提供,希望能助参加司法考试的伙伴们一臂之力,更多有关司法考试的信息请关注我们!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高频考点:自然人(一) 民事权利能力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2、 胎儿的应留份额问题3、 死者的人格利益保护问题(二) 民事行为能力1、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分类(1)完...[ 查看全文 ]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高频考点:法人

汗水浇灌喜悦之花,辛勤的付出总会有回报。本文“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高频考点:法人”由出国留学网的小编提供,希望能助参加司法考试的伙伴们一臂之力,更多有关司法考试的信息请关注我们!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高频考点:法人(一)法人的独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法人区别于合伙等其他...[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收养关系的解除

小伙伴们想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收养关系的解除”,希望考友们都能顺利通过司法资格考试!1、收养关系解除条件(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考点:夫妻财产关系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司法考试三卷考点:夫妻财产关系”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1、约定财产制(1)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婚后取得的财产的归属、处分以及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基于意思自治原则法律自无干预的必要。(2)约定的形式,法律明确要求采取书面形式。(3)夫妻财产所有形式可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4)约定的财产范...[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三卷考点:结婚登记机关和程序

“2017司法考试三卷考点:结婚登记机关和程序”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1、结婚登记机关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1)我国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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