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相关文章 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收养关系的解除的相关文章推荐
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收养关系的解除
小伙伴们想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收养关系的解除”,希望考友们都能顺利通过司法资格考试!1、收养关系解除条件(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2、收养关系解除的程序和方式(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也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2)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3)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A、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B、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C、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4)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决解除。3、解除收养关系的效力(1)根据收养法第29、30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解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
[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收养关系的解除的相关文章
司法考试三卷考点:夫妻财产关系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司法考试三卷考点:夫妻财产关系”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1、约定财产制(1)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婚后取得的财产的归属、处分以及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基于意思自治原则法律自无干预的必要。(2)约定的形式,法律明确要求采取书面形式。(3)夫妻财产所有形式可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4)约定的财产范...[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三卷考点:结婚登记机关和程序
“2017司法考试三卷考点:结婚登记机关和程序”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1、结婚登记机关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1)我国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无效婚姻
本文“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无效婚姻”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1、无效婚姻的原因:无效婚姻是凡是不符合上述实质要件的婚姻均为无效婚姻。例外:受胁迫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2、根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四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未到法定婚龄。▲下面两种情形不属于无效婚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可撤销婚姻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可撤销婚姻”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1、可撤销婚姻只有一种,即受胁迫成立婚姻。(1)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只能是受胁迫一方,另外一方当事人不能提出)可依法向婚姻登记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2)当事人一方以胁迫为撤销婚姻关系须具有以下要件:A、须有胁迫的故意。B、须有胁迫的行为。该胁迫行为可以是对方当事...[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备考笔记:协议离婚
本文“司法考试三卷备考笔记:协议离婚”,跟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1、协议离婚的条件协议离婚指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从而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协议离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配偶身份。这里的合法配偶,既不包括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不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三卷考点:夫妻人身关系
“2017司法考试三卷考点:夫妻人身关系”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1、夫妻地位平等(1)地位平等。(2)夫妻的人身自由权。我国法律赋予夫妻双方以充分、平等的人身自由权。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的权利,都与参加学习的自由,都有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3)夫妻的姓名权。《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三卷考点:结婚的概念和特征
“2017司法考试三卷考点:结婚的概念和特征”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1、概念结婚,又称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规范主要有:婚姻法中的规定大都是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不得自行改变或通过约定改变。(1)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2)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通过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知识点:结婚的条件
本文“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知识点:结婚的条件”,跟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1、实质要件:(1)必须是异性男女,我国不承认同性婚姻。(2)具有结婚合意。A、意思表示当事人有婚姻行为能力。具有特殊性。a、婚姻行为能力以达到法定婚龄、具有婚姻意思能力为条件。b、已成年未达法定婚龄、已达法定婚龄但欠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表示意思时处于精神错乱或无意识状态的,均不能为有效的同意结婚...[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备考笔记:民诉法条总则
“司法考试三卷备考笔记:民诉法条总则”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制裁民事违...[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三卷考点:简易程序法条
本文“2017司法考试三卷考点:简易程序法条”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简易程序【第一百四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2007)【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