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要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要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要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1.总的原则:应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具体起算时间:(1)侵权行为所生之债: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开始计算。【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伤势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认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2)约定履行期限之债: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3)未约定履行期限之债: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之日起开始计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则自该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4)不作为为义务内容之债: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时开始计算。(5)附条件之债:自该条件成就之日起计算。(6)附期限之债:自该期限到达之日起计算。(7)国家赔偿: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8)其他:①《海商法》,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分别依... [ 查看全文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要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