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8)
本网执业药师栏目收集了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8),想知道更多执业药师考试资讯的朋友请继续关注本网的更新。 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8) 假|劣药的认定及论处情 (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假药论处的六种情形【该批未批、该检未检,该批文未批文,夸大适应症,污染变质,禁止使用】: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确认劣药【含量不符】: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推荐阅读: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5)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6)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7)... [ 查看全文 ]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8)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