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人身权
自然人都享有哪些权利?你知道多少?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人身权,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在平时多多练习!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人身权一、民事权利-人身权知识点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生命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安全不被非法剥夺、危害的权利。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身体权与生命权、健康权密切相关。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的权利。健康权是以生命权为前提和基础的人格权。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肖像权是指公民通过各种形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形象而享有的专有权。肖像作为公民的形象标志,与姓名一样是标明特定自然人的符号,反映特定自然人的形象特征,直接关系到自然人的人格尊严与社会评价,与自然人的人格不可分离。因此,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在艺术作品中再现其形象,是否同意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使用其肖像。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人格尊严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隐私... [ 查看全文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人身权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