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

目录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之民法(7)

【 liuxue86.com - 公务员公共基础 】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之民法(7)


  一、质权

  (一)质权的概念

  质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权而移交其占有之物,于债务不履行时,有权以该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

  (二)质权的特征

  1.质权是担保物权

  2.质权的标的是动产或权利

  3.质权须移转质物的占有

  4.质权就质物优先受偿

  二、留置权

  (一)留置权的概念

  留置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于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动产并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留置权的特征

  1.留置权具有物权性

  2.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

  3.留置权具有从属性

  留置权人的权利:在债务人履行债务之前,留置权人有留置标的物的权利;有权收取留置物的革息,以抵偿债权;有权请求债务人偿还因留置物的保管或维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变卖留置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留置权人的义务: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催告义务;在留置权消灭后返还留置物的义务。

  三、共有财产的分割

  因共有关系终止而分割共有财产时,各共有人的意见不一致时,对按份共有,按照拥有财产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不得因此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对共同共有,共有人有协议的,按协议办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份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一个或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予以支持。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频道精心推荐:

  公共基础知识信息汇总频道


公务员备考辅导 行测辅导 申论辅导 模拟试题 考生经验

  想了解更多公务员公共基础网的资讯,请访问: 公务员公共基础

本文来源:https://www.liuxue86.com/a/2531364.html
延伸阅读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法律与道德底线缺一不可,一起来看看吧!请大家在平时多多复习!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法律与道德底线缺一不可底线的基本涵义是最低限度,
2019-06-28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一起来看看吧!请大家认真复习,有计划地备考!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一、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知
2019-06-28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缓刑与死缓,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希望大家平时多多总结知识点的区别!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缓刑与死缓缓刑与死缓是考试中法律部分的重要考
2019-06-28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房主卖房,租户必须搬走吗,一起来看看吧!请大家在平时多多复习,争取顺利通过考试!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房主卖房,租户必须搬走吗最近
2019-06-28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平时加强法律知识的积累!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劳动合同法是历年事业
2019-06-28
代理的分类及代理人的责任你掌握了多少?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民法总则(代理),一起来看看吧!祝大家备考顺利!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民法总则(代理)一、民法总则-代
2019-04-24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国情地理常识,四大佛教名山有哪些?五岳都是指哪些山?一起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国情地理常识行测的常识判断部分有一项必考内容,
2018-12-31
公文是指公文的草拟、制定。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公文拟制,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希望大家多多练习,熟练公文写作!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公文拟制文的写作一直以来就是事业单位
2019-04-17
中国无论是地形、气候、地貌等,都是复杂多样的,可考性以及可考点很多,且灵活多变。小编为大家提供数字国情,大家可以好好背诵一下!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数字国情一、国情之“一”岛屿最多的
2018-11-28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可以做出哪些处置呢?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处置,一起来学习一下吧!祝你备考顺利!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处置一、监察程序处置知识点监察机
2019-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