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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河南公务员申论热点:城市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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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链接

  2014年7月,上海交通管理部门表示,上海近期加大打击“黑车”力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非法客运者被查获后将被纳入“黑名单”,会影响居住证办理及车辆牌照拍卖。

  2014年8月1日起,上海地方性法规《上海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正式实施。根据规定,非法客运者除由交通部门予以罚款外,公安部门可暂扣驾驶证3到6个月;再次被查获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对其车辆予以没收;对当事人无法查明或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公告60日仍无人认领或者拒不接受处理的,对扣押车辆依法进行拍卖处理。

  ◆事件分析

  其一,人流集中,交通工具供不应求。黑车集中带通常是在城市的插花地带或新兴园区,大学城、新兴住宅区是其长期盘踞地。

  其二,短程交通设施不够完善。公共交通线路的短缺,不能满足居民的出行要求。

  其三,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使得失地农民和无业人员迫不得已从事黑车生意。正是黑车交易双方都有着自身的需求,才催生了这个特殊的利益群体。

  ◆核心思路

  首先,从法制角度看,管制是不可或缺的。

  整治黑车和管制私车乱载、乱拉现象,是解决交通用具管制方面的重中之重。黑车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如果不加紧管制,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其次,从社会责任来讲,人们的防范意识应当有所增强。

  对于一些违法载客的黑车,人们不应当以便宜或者舒服为借口。黑车就是黑车,没有任何的安全保障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相关权利难以保障。

  再次,从法律法规上来讲,只有加强管制和群众积极举报黑车违法事实,才是最有效的治理方法。

  对于私车乱载客的行为要严厉打击,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出台有力的奖励举报政策,让人人都能够自觉起来,坚决抵制黑车出租行为,一方面净化市场秩序,一方面提高乘客的安全保障性。

  ◆阅读延伸

  香港回归初期,尤其是赤鱲角新机场刚启用时,“黑车”猖獗、拉客载人,还拉帮结伙、抱作一团。港府整治“黑车”,整肃扰民现象的做法包括:

  第一,在机场完善机场铁路、巴士、出租车、私家车和非专营大巴等停车、上下客设施,尽可能为不同需求的乘客提供方便、快捷、舒适的上下车环境;

  第二,以警察和机场保安公司职员为主,每天24小时不间断巡视,一旦发现私自拉客、载客行为,即提出“票控”,轻者罚款,重者吊销驾驶执照3至36个月;

  第三,在乘客必经之道,都有服务和引导设施、人员,随时提供各类有效服务;

  第四,为港岛、九龙、新界的不同乘客按远、中、近距离提供不同的出租车服务,各类车价明榜公布,一目了然;

  第五,运用各类媒体发布资讯,反复告诫市民乘坐“黑车”的危害;

  第六,积极鼓励市民举报,同一牌照车辆或同一驾驶执照人员被举报两次以上,即会受到法院“票控”追究。

  

2014河南公务员申论热点:高校学费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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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背景

  2014年8月份,多个省市区近日陆续发布普通高校学费上调信息,部分省区平均涨幅高达50%。业内人士指出,一些高校近年来投资增长过快,导致债务负担加重,一边“乱花钱”一边“喊缺钱”的现象值得警惕。此事引起热议。

  分析原因

  第一,学费上涨有其必然的原因。作为社会组成的一个部门,高校并不是真正的象牙之塔,与教学科研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所有配置,也都需要财力支持。在物价普遍上涨的社会大环境中,期望高校一家的费用不变甚至下降,是不现实的。

  第二,与目前的教育体系和对高校投入的方式有很大关系。长期以来,高校办学机制是一元化的,绝大多数的高等学校资金来源单一,都是行政拨款,加上政府对高校的投入又相对有限,于是高校的选择也就不可能多样性。

  第三,高校大扩招、大建设必然导致的后果。搞大扩建和新校区建设的高等学校,大多都背上了巨额的债务,而且随着年限的拖延,贷款的利息如雪球一样,无疑会越滚越大。而行政拨款,都是一定的和有限的,债务最终还得学校慢慢消化。所以,高校扩建的羊毛必然会有一部分出在了后来入学的学生身上。

  第四,与高校的管理机制有关。目前,中国的高校运行成本比较高的原因,还有一个是高校管理的机制问题。高校的非教学科研部门太多,管理人员太多。高校的管理机制,其实是整个社会管理体制的延伸,在整个社会行政机构相对臃肿的今天,期望高校管理机构瘦身,难度很大。

  问题根源

  其一,教育成本不能是一笔糊涂账,高校铺张浪费不该由学生埋单。高校的乱花钱现象,从新闻报道中可以找到很多例证:举办校庆晚会,不惜花几百万元请明星助阵;修建一个“高大上”校门,一下子花掉几百万元……这些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铺张浪费和腐败丑闻,不断刺激着公众神经。如果把这些“腐败成本”摊进教育成本,让学生为腐败埋单,是极不公平的。上调大学学费,须以高校厉行节约为前提,决不能允许高校一边乱花钱一边向学生多收钱。

  其二,大学学费标准不能突破政策“红线”。我国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担机制,根据1996年原国家教委出台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反观一些上调后的大学学费,明显突破了这条政策“红线”。比如广西高校的生均教育成本为14667元,按照25%计算学费平均标准应不超过3667元,但是广西高校学费上调后,平均学费标准达到了5077元,相当于生均教育成本的近35%,明显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其三,热门专业高收费不合理,并且加剧了教育不公。此番各地上调大学学费,一个突出特点是热门专业学费上涨幅度较大。鉴于各个专业的教育成本不同,学费当然可以有所差别,但是只要热门专业就高收费,显然没有道理,因为某个专业是否热门,与该专业的教育成本并无必然关系。实际上,热门专业高收费是造成教育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些家庭贫困的学生即使考了高分也不敢报考热门专业,而只能选择收费较低的冷门专业。同样考了高分,富人家的孩子可以读热门专业,穷人家的孩子只能读冷门专业,这种不公平所引发的“后遗症”,就是他们大学毕业之后在人才...

2014河南公考申论热点:同工不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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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要点

  自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对同工同酬的表述,即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新规一出,引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而数以千万计的劳务派遣员工,都热切期待权利的实现。实施效力如何,敬请随文行走。

  综合分析

  一、新规被架空,规避花样百出

  一是,“按兵不动”型。有的单位以“没有操作细则”“跟上级单位保持一致”等为幌子,好像没有相关法规似的,仍然我行我素。(如一家银行的职员李女士说,她最近这两个月的工资还是2500多块,跟7月份之前没什么变化。“由于是劳务派遣工,我的工资比在编员工少1000元左右,还享受不到福利待遇。”)

  二是,“紧抠福利”型。有些单位明着遵守同工同酬规定,实则玩起“偷梁换柱”的把戏,在福利待遇方面“紧抠”劳务派遣员工。无论是在大中型国有企业,还是在外资企业,许多劳务派遣员工只能享受打了折的福利,如有的住房公积金少几百块,有的不能与正式员工一样享受带薪休假,有的则由于派遣公司在异地,不能享受本地社保。

  三是,“业务外包”型。由于执行新规将会增加用工成本,因此一些单位为规避法律约束,干脆把主营业务“外包”了出去。(如某高校一名教师说,学校部分二级学院的教师岗位“外包”给了一些刚刚毕业的博士生、硕士生,而这些人一年只能拿8个月的工资,连社会保险都没有。)

  二、“纸上权利”难落实,三大障碍待破除

  既然法律有明文规定,为何同工同酬难以落实?不少业内人士和专家表示,合同未到期、受限于工资总额等,是一些企事业单位最冠冕堂皇的理由。但这其实只是借口。新规未执行的真正原因在于,这些单位不愿增加用工成本。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就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如果法律得不到严格执行,这种利益动机不能被相应遏制,同工同酬难题就会继续存在。

  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议价权不如企业,处于被动地位,是实现同工同酬的第二大障碍。要真正实现同工同酬,必须克服目前劳动力市场机制的缺陷,增强对劳动者的保护,提高劳动者的议价能力。

  新规本身存在空白模糊地带,则是同工同酬难落实的第三大障碍。中山大学法学院教师黄巧燕说,当前一些岗位究竟是否属于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难以定义。

  三、多管齐下防“变通”,避免落实“打折扣”

  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工人实行差异化的报酬、福利和社会保障,使其变身“二等公民”,严重侵害了工人合法权益,不利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内需的启动和增长方式的转变,也会导致社会矛盾的加剧。

  同工同酬是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必须落实。但目前未落实新规的情况确实存在,值得警惕。相关部门应抓紧时间研究对策、查缺补漏,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鉴于福利、社保目前已成为员工劳动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将其纳入“同工同酬”的范畴。

  

2014河南公务员申论热点:厅官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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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周口日报》2013年11月18日曾报道他的活动,“11月16日至17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带领市综治办负责同志,赴太康县、淮阳县、鹿邑县暗访正风肃纪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

  之前,有媒体对他进行过专访。在一篇标题为《法治铿锵护大局——专访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的文章中,作者写道:“他很温和,但坚定的语气,让人感觉到力量;他很谦虚,但他敬业的精神,让人对法治充满信心。”

  朱家臣简历

  男,汉族,中共党员,1955年9月生。

  2001年9月—2006年12月,任中共周口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2006年12月至今任中共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孟中泽简历

  郑煤集团董事长

  2013年12月23日,国企煤炭第一股郑州煤电发布公告称,郑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公司董事长孟中泽被河南纪委实施“双规”措施。

  男,汉族,1963年4月生,河南省濮阳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2010年7月—2011年8月,任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1年12月21日,任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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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河南公务员申论热点:12月出现雾霾频率最高 北中部成重灾区

 

  要做一名优秀的公务员,必须对时事政治有高度的敏感性,必须有深刻的政治思想基础。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频道为您提供最新申论热点。

  本月,几次连续而且严重的雾霾天气,给许多人都留下了“阴”影。那么,过去三十年,我省哪些时段、地区最容易发生雾、霾?北中部地区为何容易出现比较严重的雾霾天气?近些年,雾、霾多发频发是由什么造成的?昨日,大河报记者独家专访省气象台首席预报员、高级工程师苏爱芳,以上问题将给您一一剖析。

  统计显示

  我省12月出现雾霾概率最高

  “12月本来就是最容易发生雾霾的月份”,苏爱芳告诉记者,这个月,一般最容易发生大雾。

  她介绍,从近30年的资料统计分析来看,河南省总体趋势显示10月、11月、12月、1月的出雾气候概率均超过10%,12月的概率最高,达到17.4%。而霾的情况,10月到1月为多发季节,在8天以上;其次是2、3、4、6月,在6天以上。

  这样,12月份就是雾、霾交织最频繁的月份。加上两者可以相互作用,一旦有比较“有利”气象条件,就会盘踞不走,长时间在一个地区逗留。

  地形原因

  北中部最容易发生重度“雾霾”

  入冬以来,细心的人发现,在同样气象背景下,豫西、豫东相对受到影响较小,而北中部却最容易发生严重“雾霾”。苏爱芳解释,这是受地形特点影响导致。

  根据霾的统计显示,我省每年霾平均日数在100天以上的区域集中在豫中和豫西北。“豫西北地区是典型的喇叭口地形,豫中地形也有点类似,非常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苏爱芳说。如果把容易发生雾和霾的地区综合起来看,今年北中部成为雾霾“重灾区”,也就不难解释了!

  资料显示

  2002年后,全省平均霾日数明显增长

  “雾霾一天一变样,以前没记得是在这种天气下长大呀”,针对近年来雾霾频发、多发,许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感慨。

  气象资料的统计也印证了这一点,苏爱芳介绍,我省平均霾天气日数是在2002年以后有了明显的增加。这其中,郑州市表现比较明显。她认为,出现霾快速增长的趋势,表明霾的天气日数变化不是单纯的自然气候变化。城市霾天气日数的增多,可能更多的是来自城市扩大、经济发展和生活方式变化带来的影响。当然,她也表示,这不单单是一个城市问题,跟整个大的区域环境都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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