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诉讼费用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诉讼费用栏目,提供与诉讼费用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在我国,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可以分为三类: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诉讼费用

 

  考友有没有好好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呢?要想早日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努力看书弄清知识考点才行!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诉讼费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诉讼费用并非司法考试的重点,主要了解诉讼费用的种类和诉讼费的负担。

  一、诉讼费的种类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其他诉讼费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补偿,诉讼保全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执行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

  二、诉讼费的负担

  诉讼费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按比例分担。调解的案件,诉讼费双方协议确定如何负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由法院决定。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司法考试三卷栏目为您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

  2016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2016司法考试改革亮点解读

  2016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16司法考试论述题万能模板

  2016年司法考试学科的分值分布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

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十三章诉讼费用

 

  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民事诉讼法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十三章诉讼费用”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第十三章 诉讼费用
  1.诉讼费用的负担
  a.败诉人负担:一般情形。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结案后按照诉讼标的额由败诉方交纳。
  b.按比例分担:当事人各有胜负或共同诉讼人败诉的。

  c.协商分担:达成调解协议的。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d.原告或起诉人负担。撤诉按半征收原告诉讼费,驳回起诉的费用由起诉人承担。
  e.离婚案件:法院决定
  f.被申请人负担: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g.实施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负担:如作伪证,该伪证人的误工补贴和差旅费等。


  h.督促程序因债务人异议而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
  i.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的,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破产费用从破产财产中拔付。
  2.诉讼费用的缓、减、免:
  a.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提审(提审适用于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发回重审不再交诉讼费用;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和劳动报酬的案件,原告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审结时,由败诉人负担)。
  b.法院不予受理、依职权提起的再审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当事人不需交纳诉讼费用。

  司法考试三卷栏目

为您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

  2016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2016司法考试改革亮点解读

  2016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