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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的相关文章推荐

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刑事诉讼法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对于该原则,应该注重掌握以下几点:一、强记6种情形(一)尤其要记住: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的理解是:“不认为是犯罪”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必然后果。(二)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何判断属于“第一种情形”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有两种方法:其一,题干中特别注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其二,题干中没有特别注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当且仅当两种情况下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其余一律不属于这种情形。上述“其二”的两种情况是:1、“伤害案件中的轻微伤”;2、“以数额为定罪标准的,没有达到定罪的法定数额”。(三)刑事诉讼法地15条的规定刑诉法第15条规定了下列六种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 [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的相关文章

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侦查羁押期限

“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侦查羁押期限”该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三种:(一)一般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间内侦查终结案...[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考点九:新刑诉法让证人愿作证敢作证

考友有没有好好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呢?要想早日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努力看书弄清知识考点才行!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新刑事诉讼法考点九:新刑诉法让证人愿作证敢作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新刑事诉讼法看点九  证人不出庭、出庭率低一直是困扰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顽疾。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将此作为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据统计,修改决定近九分之一的条文涉及证人制度。 “此前,我们动员证人出庭只能是晓...[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考点二:侦查起诉审判中非法证据变“废纸”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考点二:侦查起诉审判中非法证据变“废纸””该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新刑事诉讼法看点二 冤假错案的产生与刑讯逼供息息相关。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今天对《法制日报》记者表示,新...[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回避的理由及适用人员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回避的理由及适用人员”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法条内容】第28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法条知识点

相信考生们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都复习得差不多了吧,快来查漏补缺吧,详情请看本文“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法条知识点”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之一、法典第3条、第4条「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依法行使原则」「法条内容」第3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法考点:拒绝辩护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刑事诉讼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刑事诉讼法。“司考刑事法考点:拒绝辩护”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拒绝辩护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第二种是辩护律师拒绝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是常考的知识点,也是容易混淆和比较难理解的知识点。和这个知识点相关的法条有,《刑事诉讼法》第39条、《最高法院解释》第3...[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监狱的执行权

面临司法考试,许多考生都茫然无措,不知道从何下手复习,首先来看看司法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吧,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监狱的执行权,希望对你备考有所帮助! 《刑诉法》213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时间点

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时,多看看教材,熟悉各章节考点,这样复习才会有好的效果。“司考《刑事诉讼法》时间点”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提示】刑事诉讼法中涉及到很多有关时间点的概念,为方便考生复习,法律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概念对比分析,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1.[12小时]《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3款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法考点:公诉案件的审查

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时,多看看教材,熟悉各章节考点,这样复习才会有好的效果。“司考刑事法考点:公诉案件的审查”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一、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内容 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2、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3、起诉书中是否载...[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高频考点:院的执行权

在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司考《刑事诉讼法》高频考点:院的执行权”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刑诉法》 第二百零九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第二百一十九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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