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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当事人的相关文章推荐

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当事人

在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当事人”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第49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考点]当事人的确定[相关法条]《民诉意见》第40-42条,45条,46条1款,49条、51条;《民通意见》第32条;《公司法》第93条;《审理名誉权问题的回答》第5条;《审理著作权问题的规定》第6条;《继承法》第28条解析:当事人的确定时高频考点之一,需要掌握以下内容1.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作为当事人的情况: (1)清算组;(2)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3)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4)依法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5)为保护死者名誉权、著作权而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6)为保护胎儿继承权而起诉的胎儿的母亲2.法人和责任人作为当事人的情形: (1)根据《民诉意见》第41条,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2)根据《民诉意见》第42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3)根据《民诉意见》第49条,法人或者... [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当事人的相关文章

司考仲裁法考点梳理

复习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司考仲裁法考点梳理”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仲裁法高频考点梳理1.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有两个选择;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起诉。注意:不能再依原...[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时效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时效”该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时效,往往是取决民事诉讼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公民或法人通过诉讼的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这种由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就是诉讼时效。 然而,长期以来许多人信奉“和为贵,忍为本”的行为准则,在社会活动中尽量避免矛盾纠纷,当发生了纠纷...[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该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一、地域管辖 (一)一般的地域管辖 1.被告或原告住所地的确定 (1)公民 ①经常居住地为所在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②住所地为所在地: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③没有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且户籍迁出不足1年:其原户籍所在地...[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你知道哪里有民事诉讼法知识考点下载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欢迎您阅读下载!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司法协助

朋友们来看看自己对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吧,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司法协助”,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提示】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如代为送达诉讼文书,代为调查取证等;二是接受外国法院的委托,代为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或者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 第260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诉的种类

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民事诉讼法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诉的种类”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一、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即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要求,确认之诉可以分为肯定的确认之诉与否定的确认之诉。前者即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后者则是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不...[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公示催告程序

多熟读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公示催告程序”,欢迎您下载!一、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证据分类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证据分类”,考友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看看民事诉讼法知识点,才能拿到司法考试证书!1、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证据是否经过摘抄、复印、复制、转述。 2、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某项证据是否能够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3、本证与反证:对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举证方是否承担举证责任?是,为本证;否,则为反证(与举证方是原告、还是被告无关)。 例题:原告诉请被...[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诉讼费用

考友有没有好好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呢?要想早日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努力看书弄清知识考点才行!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诉讼费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诉讼费用并非司法考试的重点,主要了解诉讼费用的种类和诉讼费的负担。 一、诉讼费的种类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其他诉讼费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补偿,诉讼保全的申请费和...[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法条:一般原则

在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法条:一般原则”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重点法条】 第二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二百三十九条 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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