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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知识:国家赔偿法基本知识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知识:国家赔偿法基本知识

本文“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知识:国家赔偿法基本知识”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法考试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考点知识就在这里,希望能帮到你! 【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给 予赔偿的活动。国家赔偿是由国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国家赔偿 是对前述机关及其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的责任。国家赔偿是对违法行为承担的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及其特征】 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损害承担的责任。特征是: 1、国家赔偿由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2、赔偿范围有限。 3、赔偿方式合标准特定化。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4、赔偿程序多元化。受害人要求行政赔偿,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一并提起,还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受害人提出司法赔偿请求,需先向司法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然后再向其上级机关提出,最后才能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但不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 二者的引发原因... [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知识:国家赔偿法基本知识的相关文章

2017司法考试二卷《国家赔偿法》三大考点

“2017司法考试二卷《国家赔偿法》三大考点”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考点一 国家机关不“违法”也要赔偿 原国家赔偿法强调了“违法”,即只有国家机关的侵权行为违法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果时,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过于严格地限制了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条件,成为受害人难以得到赔偿的主要原因之一。 本次修改,取消了“违法”的限制...[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三十五个备考考点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二卷三十五个备考考点”,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考点一: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也称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法 律。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都是这一原则的延伸。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涉外行政诉讼

本文“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涉外行政诉讼”,跟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概念: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诉讼在我国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认为我国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特征: 1、主体的涉外性;行政诉讼的原告或者第三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组...[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行政诉讼的证据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行政诉讼的证据”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也称再审程序。 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 1、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特定情况下,行政赔偿调解书也可以成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对象。 ...[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备考知识:原告资格的确认

一次顺利的考试必然要学习很多的东西,你的司法考试知识点都掌握了吗?下文“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备考知识:原告资格的确认”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得出,希望能帮到您! 条件   行政诉讼原告   ...[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常考点:举证责任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常考点:举证责任”,希望考生们能顺利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 举证责任时法律假定的一种后果,指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举除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时成立的,否则将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行政诉讼的被告对作出 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 的...[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复习资料:提供证据的要求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复习资料:提供证据的要求”,希望考生们能顺利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 一、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 (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复习资料:设定权制度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复习资料:设定权制度”,希望考生们能顺利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是指哪一级国家机关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以何种形式设定行政许可、设定行政许可有哪些限制以及设定行政许可需要遵循哪些规则。它属于立法行为的范畴。这是行政许可法需要解决的又一个重要问题。经过反复研究论证,行政许可法对此从四个方面作了规定: 第一,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就是...[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备考知识:撤销判决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备考知识:撤销判决”,希望考生们能顺利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 [重点法条]《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备考知识:设置职位的依据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司法考试二卷备考知识:设置职位的依据”,希望考生们能顺利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 职位设置是公务员管理和实行职位分类的重要环节。进行职位设置时,应当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 职位设置应遵循严格、高效、精干的原则,按批准的“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方案确定的编制、职数等进行。在职位设置上,应遵循突出重点、兼顾一 般的原则。既要...[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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