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相关文章

司法考试三卷备考笔记:执行中止和终结的相关文章推荐

司法考试三卷备考笔记:执行中止和终结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司法考试三卷备考笔记:执行中止和终结”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第二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三十四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司法考试栏目推荐:2017年司法考试题库2017年司法考试备考辅导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及内容2017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内容历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合格分数线(2006-2016)... [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备考笔记:执行中止和终结的相关文章

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审判组织法条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审判组织法条”,欢迎阅读。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第三章 审判组织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送达、期间法条变动

“2017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送达、期间法条变动”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第二十五章 送达、期间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考点:涉外管辖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考点:涉外管辖”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1、牵连管辖:(民诉法第241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 ...[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考点:回避法条变动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司法考试三卷考点:回避法条变动”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第四章 回 避第四十五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 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三卷复习笔记:仲裁与仲裁法

小伙伴们想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司法考试三卷复习笔记:仲裁与仲裁法”,希望考友们都能顺利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仲裁与仲裁法概述一、仲裁的范围(一)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仲裁法第2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二)不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仲裁法第3条:第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第二、依法应...[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2017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仲裁委员会(一)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仲裁法第10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上述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法律敎育网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知识点:仲裁协议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知识点:仲裁协议”,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1)约定仲裁事项应具有可仲裁性,即不违反仲裁法第3条规定。(2)仲裁事项应当明确。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商事代理行为

“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商事代理行为”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一)商事代理行为的概念商事代理行为是指商事代理人以营利为目的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以符号经济的原则同第三人建立商事法律过程,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商行为。(二)商事代理行为的特征1、商事代理只能来源于被代理人的委托。2、商事代理的被代理人只能是商人。3、商事代理的代理人必须是依...[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商事能力

本文“2017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商事能力”,跟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商事能力(一)商事能力的概念商事能力,又称商事主体资格,指商事主体独立从事商事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和能力,包括商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商事能力作为特别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能力的特征:1.商事能力是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统一。2.商事能力的内容具有差异性。3.商事能力以商业登...[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备考知识:子公司与分公司

本文“司法考试三卷备考知识:子公司与分公司”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 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 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分公司...[ 查看全文 ]
推荐访问
执行主编 执行创意总监 执行经理 合同执行专员 公务员考试体检 考试祝福语 下属公司法务主管 黄冈语文中考试卷 备考状态 克服心理性躁音对考试的妨碍 备考材料 中学GCSE考试 项目执行 现场执行 策划执行 产品执行策划员 活动执行总监 高考文综综合备考 执行督导 雅思考试报名入口
热点推荐
司法考试卷二答案 法制史 综合案例分析 民事诉讼法 国际私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司考论述题 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司法考试卷二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