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辅导资料:禁止抵销的情形
要参加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辅导资料:禁止抵销的情形”,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考生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辅导资料:禁止抵销的情形1.《企业破产法》第40条的规定(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007年案例分析题、2012年案例分析题、2013年案例分析题、2015年案例分析题)(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2.股东的特定债务禁止抵销债务人的股东主张以下列债务与债务人对其负有的债务抵销,债务人的管理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债务人股东因欠缴债务人的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2)债务人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 [ 查看全文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辅导资料:禁止抵销的情形的相关文章
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知识点:全书与净资产有关的数据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知识点:全书与净资产有关的数据”,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知识点:全书与净资产有关的数据1、公司的投资权:对外投资额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不包括以利润转增的资本)。2、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如进入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