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外)
一、招生条件和对象 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招生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高等学校、中专、技工学校和中学的在校生;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毕业生;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到一年的学生;上一年因高考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和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报考时间及考点安排 2013年我院省外考点设在湖南、河南、安徽、陕西、黑龙江、江苏、北京(详见附件二)。 三、报考要求 1、非音乐、表演类的外省考生可以在设立的省外任何考点就近参加报名、考试,山东考点不受理外省考生,省外考点不受理山东籍考生。 2、报考我院音乐教育学院: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戏剧影视学院: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外省考生既可以在设立的各考点参加报名考试,也可在山东艺术学院参加报名考试,但不能重复报考,否则将以首次报考成绩为准。 3、绘画(书法)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但省外不设立考点,外省考生需到山东艺术学院参加报名考试。 4、因各省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政策要求不尽相同,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文件要求报考。 四、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报名时只接受现场报名(谢绝函报),并请做好以下事项: 1、跨省考生需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二张(非考点省份的外省考... [ 查看全文 ]2013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外)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