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热词解读--公务员聘任制度
【背景重现】 深圳从2007年1月开始了公务员聘任制的试点工作,从2010年起,在有行政编制空缺的前提下,争取每年补充1000名左右的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除了可以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之外,政府还为其建立职业年金(又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公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养老保险,类似于企业年金——记者注)保障制度,如果聘任制公务员在聘期间受到开除处分,职业年金将会被财政部门全额收回。 按照《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北京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评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晋升和待遇挂钩,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将予辞退。 【解读】 政府管理专家认为,公务员聘任制现在采取的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暂时只对新人试行聘任制,现在由聘任制推进的养老金改革还很有限。但是“公务员‘双轨制’‘并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养老金‘双轨制’改革是一项大工程,单凭聘任制公务员无论是从理论还是现实都不成立,如果试点成... [ 查看全文 ]公务员考试热词解读--公务员聘任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