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同签订后第四个月起,每月25日前,甲方须支付月度服务费万元
6.2付款帐户
甲方所有款项的支付均应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乙方名称:
开户行:帐号:
第七条费用负担
7.1委托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媒介发布、电视广告发布、路牌广告发布、印制宣传资料、制作销售资料等)由甲方负责支付。
7.2委托项目的设计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产生菲林费、打样费、专业摄影、模特费、图片使用、喷绘等第3方外派费用,在乙方提供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实报实销;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若甲方中途终止合同或延误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应由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赔偿乙方。若乙方违约或中途终止合同或延误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赔偿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