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合同内容
1.1之事宜,其合同详细内容见《附件一》。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项目的宣传推广、创意设计、参与制作单位。
2.2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应提出对委托项目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
2.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按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基础资料及咨询等。
2.4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2.5甲方有对委托项目各阶段整体设计方案提出修改要求的权利,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2.6甲方在各阶段整体设计方案确定后,有提出局部修改完善意见的权利,但每次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超出上次修改意见范围,并不能违背已经确立的整体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