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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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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裁判要旨

  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系因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债务,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与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无关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不属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

  杨某、王某于1997年11月30日登记结婚,2016年3月22日离婚。2014年7月7日,杨某向贺某借款3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2014年10月6日前偿还。双方还口头约定月息4%。贺某要求不知情的王某在《借条》中签名,杨某明确告知王某不同意签名。杨某2015年5月14日、7月9日、7月10日分别向贺某支付6万元、3万元、2万元。2015年11月24日,贺某与杨某约定还款期限延至2015年12月8日。同日,刘某作为担保人在该《借条》空白处签名并捺印。2015年11月24日,杨某在与贺某按月息4%结算后出具金额为9.4万元的《借条》,刘某也在该《借条》签名并捺印。本案借款系杨某帮刘某所借,贺某对该情况也知晓。2016年8月,贺某诉至垫江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杨某、王某向贺某共同偿还借款30万元及其利息;刘某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裁判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约定借款月息4%超过法律保护部分不予支持;本案借款产生于杨某、王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案借款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贺某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刘某承担保证责任,刘某的保证责任免除。该院遂作出一审判决:一、杨某、王某向贺某共同偿还借款30万元,并支付该款从2015年7月9日起至付清时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驳回贺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重庆三中院审理后认为,已按月息4%支付的利息超过法律保护部分应抵扣本金后据实计算尚欠借款本息;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不属夫妻共同债务。重庆三中院于2017年7月4日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杨某向贺某偿还借款299183.56元及该款自2015年7月11日起至还清时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驳回贺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评析

  本案争议焦点包括:1.本案债务是否属杨某、王某的夫妻共同债务;2.杨某尚欠贺某借款本金、利息金额如何认定;3.刘某对本案债务是否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1.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系因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无关的债务不属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法律直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免去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而夫妻一方如要推翻该推定,则要承担很重的举证责任,且除外情形只有两种。事实上,这两种情形都是极难证明的,加之,司法实务中许多审判人员依据该规定简单地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标准,导致相当程度上将以一方名义所负的债务均认定为了夫妻共同债务,对配偶一方有失公平,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了解吗?

 

  生活中有各种法律知识,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了解吗?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了解吗?

  现实生活中,夫妻为了日常生活能够过得越来越好,有时候就会想着开个小店铺、弄个小营生,但总是会有手头紧的问题,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可就就会对外举债,借下别人的钱到期该还,如果不幸夫妻离婚了,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债权人可以想谁寻求自己的权利?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对于共同财产,夫妻之间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根据2018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在今年的题目中也进行了考查,属于婚姻法中的一个重点,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一下真题吧!

  【真题再现】小丽与小刚结婚后开了一间家庭放社,由小刚经营,2017年7月起夫妻二人由于感情不和分居,同年10月小刚向朋友小刘借款10万元用于旅社翻新。2018年8月二人离婚,2018年10月小刘请求小刚偿还到期欠款。该债务应当由:

  A. 小刚承担全部责任

  B. 小丽与小刚承担连带责任

  C. 小丽与小刚承担按份责任

  D. 小刚承担主要责任,小丽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B。解析:《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夫妻法律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承担连带责任。本题当中,小丽和小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财产经营的,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二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本题选B。

  【真题再现】甲与乙婚后一直由甲在外开办公司,乙负责在家带孩子料理家务,后二人起诉离婚,在分割财产的过程中,甲主张应当由二人共同偿还由甲向第三人所借债务100万元,但乙表示并不知情,正确的有()

  A.应当由甲负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B.应当由乙负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C.如果乙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乙不承担偿还责任

  D.如果甲未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乙不承担偿还责任

  【答案】BC。解析:如上述司法解释可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甲负责开办公司,...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为儿买房非抚养义务不算夫妻债务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为儿买房非抚养义务不算夫妻债务

  1993年5月冯女士与蒋某登记结婚,次年5月生育一子。因夫妻感情不和,蒋某曾于2016年2月向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冯女士离婚,法院经审理于同年3月底判决驳回蒋某的离婚请求。

  2016年11月17日,蒋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冯女士离婚。眼看着儿子到了结婚年龄,但家里只有一套房子,于是冯女士向丈夫提出离婚前给儿子买一套婚房的要求,但遭到了拒绝。五天后,冯女士以购房为由向好友陈某借款30万元,并口头约定了年息。

  当日,冯女士向陈某出具了借条,陈某通过银行汇款交付了30万元。第二天,冯女士出资170万元为儿子购买了一套婚房。

  借款到期后,陈某向冯女士多次催要,但冯女士称丈夫从家中先后拿走了100万元,现在没有能力偿还。

  无奈之下,陈某一纸诉状将冯女士和蒋某一起告上了崇川区法院,请求两人共同还本付息。

  法庭上,被告蒋某辩称,其与原告不是朋友,也不认识,妻子向原告借款即便属实,因发生在其起诉与妻子离婚及双方分居之后,故借款属妻子单方面的意思,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请求驳回原告对他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冯女士向陈某借款属冯女士个人债务,判令由冯女士独自还本付息,蒋某不负责任。

  【以案释法】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法律最新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要“共债共签”,而冯女士向陈某借款时,与蒋某处于离婚期间,借款事宜并没有征得其同意,事后也未得到其追认。同时,陈某与蒋某并不认识,双方也无借贷合意。

  此外,冯女士为儿子购房也属家庭重大事项,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冯女士单方向陈某借款不构成家事代理。同时,冯女士为其子购房并非履行法定抚养义务,其向陈某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并未因此增加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还认为,冯女士在婚姻关系面临解体之际向陈某举债,其真实目的是为了增加夫妻共同债务,以此增加蒋某负担,主观上存在恶意。

  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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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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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为逃避夫妻共同债务闹离婚该承担何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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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为逃避夫妻共同债务闹离婚该承担何种处罚

  拒绝还钱竟多次起诉离婚拖延诉讼,近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由对一名恶意拖延诉讼的再审案件当事人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案件情况

  原审被告栾某于2016年从原审原告张某处借款20万元用于家庭生活,约定借款两个月后返还,并当场写下欠条一份,同时附上了与本案另一被告王某的结婚证明文书。然而,到约定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

  该债务是在被告栾某、王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被告王某应对栾某所负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故判决二被告限期偿还全部欠款。

  申请再审

  判决生效后,王某不服判决,向市南区法院申请再审,称其与栾某自2014年至今一直分居,栾某曾于2014年、2016年两次在市北区法院起诉离婚,栾某所借款项并未用于家庭生活。

  在本案再审审理过程中,原审被告栾某以需要调查重要证据为由,于2017年9月3日申请延期审理。法院准许后,栾某于9月12日再次在市北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向原审被告王某送达开庭传票后,因栾某未到庭参加诉讼,市北区法院于10月23日作出民事裁定,裁定按撤诉处理。

  市南区法院经审理查明

  栾某曾多次起诉离婚,甚至在本案再审期间亦费尽心思提起离婚诉讼,但所提起诉讼的结果分别是裁定驳回起诉、裁定准予撤诉和裁定按撤诉处理,均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王某所称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未经依法认定,且本案被告栾某在2016年离婚案件撤诉后的次日即向原告张某借款并承诺以家庭共同财产偿还,明显与栾某在其离婚案件的诉状中所称的夫妻感情破裂自相矛盾,因此认定借款发生时栾某明显存在恶意,一系列离婚诉讼系两原审被告为了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制造的虚假诉讼。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不得实施迟延或拖延诉讼的行为,干扰诉讼的进行,而应协助法院有效率地开展诉讼活动。本案中,栾某以调取重要证据为由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申请,得到准许后,并未实施调取证据的行为,而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以拖延本案正常审理。栾某滥用诉权的行为干扰了法庭调查的正常进行,浪费了司法资源,妨害了民事诉讼活动有效率地推进。

  鉴于栾某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妨害民事诉讼程序正常进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确保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权威地开展司法活动,惩罚和教育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市南区法院决定对栾某罚款2000元。处罚决定送达栾某后,栾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已在限期内交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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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皮案件

 

  上个星期,我在学校附近的文具店里买了一块精致的小橡皮,它在我写错字时帮我擦去痕迹,在我生气时,当我的出气筒……可是没想到有一天,它说起了话,竟让我成了被告。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您带来的《橡皮案件》,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篇一:橡皮案件

  上个星期,我在学校附近的文具店里买了一块精致的小橡皮,它在我写错字时帮我擦去痕迹,在我生气时,当我的出气筒……可是没想到有一天,它说起了话,竟让我成了被告。

  案件一:关于严重的洁净问题

  原告:橡皮 被告:我

  原告控诉:原本我是一块可爱的白净的橡皮(兔子型),可是,自从我被一个女孩买走后,我就变成了一个脏兮兮的乞丐。你们看看,我那白净的耳朵,现在都是黑一块,白一块的,都快变成大熊猫了,你们再看,还有我那白胖胖的身体,整个马上要进化成黑兔了,惹得其他的橡皮嘲笑,连我的伙伴也渐渐离我疏远了。不仅这些,连我原本高贵的血统和形象也毁于一旦了!

  被告申诉:(嘟囔:切,你不就是一块兔子橡皮嘛!哪有什么高贵血统,你要知道你的身价不过才值一元钱!)你们来评评理,橡皮本身就是用来服务我们的!帮我们清除错字。你们再想啊,既然是用来清除错字的,难免会脏嘛,要不我买你回来干嘛!又不是让你来做装饰品!

  审判结果:1.因为原告受被告的影响,惹的别人嘲笑,作为补偿,被告必须连续七天为原告洗三次澡。2.被告必须时刻捍卫原告的形象。(天啊,我快成它的什么!)

  案件二:关于严重的用量问题

  原告:橡皮 被告:又是我!

  原告控诉:被告用我来擦错字,少则10次,多则25次。原本我胖乎乎的,可爱极了!可是,现在瘦得像根竹竿。再看看别人,橡皮都买了快一个月了,仍然还是白胖胖的。再这样下去,要不了几天,我就会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啦!

  被告申诉:什么!这可别怪我!老师布置的作业,我哪一个不干干净净的!哼,如果不写干净,以字迹潦草,准要重写!那时候用你的更多!你想啊,写作业要擦5、6次,做考卷10、11次,写作文6、7次,做笔记4、5次……如果我好要写日记什么的,你自己算算!

  调解过程:“呵呵,确实紧张了点,那就10次吧!”“30次!”“15次!”“25次!”“20次!”“成交!”

  审判结果:被告一天用原告的用量为20次。

  案件三:关于严重的出气筒问题

  原告:橡皮 被告:还是我!

  原告控诉:被告的脾气时好时坏,常常生气的时候拿我做出气筒,我又不是她的奴隶,凭什么我要当她的出气筒,我又没招她惹她,你们看看我身上伤痕累累,只要她一受了气,就会拿铅笔、钢笔往我身上刺,还有没有道理,我身上满是“小坑”,丢不丢人!

  被告申诉:我哪有天天都拿它当出气筒,只不过实在是太太太气愤,才会这样做嘛,这样也是可以谅解的嘛。

  审判结果:1.继续由原告当出气筒。2.每次出气完,被告必须先带原告去看病,之后带它去美容院,,随后被告给原告按摩一整天……

  什么,什么!带它去看病、去美容院,还要按摩!我都还没享受过如此待遇,你一个小小橡皮……不可能!不可能!

  篇二:橡皮案件

  我们区要创建国家卫生区,这星期接受国家爱卫会的检查,学校里也进行大扫除,老师让我们擦墙。 我们怎么擦...

夫妻笑话:夫妻二货多

04-19

 

  夫妻笑话:夫妻二货多

  1、前些天下雪,让人感觉浪漫又让人冻的发嗖。进门看到为家忙碌的妻子,心里十分感动,于是轻声细语的附在她耳旁说到,亲爱的,要不要来点刺激的!!

  只见老婆红着脸说了声讨厌。

  在老婆默认的情况下,我把在冰天雪地骑了三里路没有带手套的手伸进了她的后背!!!!

  2、工资是按天计算,一天两百块钱,每个月老婆管的死死的月底发了工资要全部上缴。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老婆非说工资不够,让我跪着仔细想想花哪了!

  想了一晚上我终于想明白了,MD今年二月就二十八天,我少两天工资怎么了?

  3、半夜醒来,发现老公正看着我发呆。

  “你不睡觉瞪我干啥。”

  “睡不着。”

  “睡不着你数羊。”

  “经常数,没意思!”

  “那你就换一样。”

  “已经换了,这不正数你脸上的雀斑嘛!”

  4、大哥跟嫂子吵架,双方都找来人,看阵势要干仗。

  开打前,我哥发话:“别动你嫂子,其他人使劲打。”

  嫂子也发话了:“别打我老公,其他人随便打。”

  其他人。。。

  5、老婆撒娇说:“假如我是你的充气娃娃哈。”

  我:“退货,这个胸根本充不进气,其他地方充得鼓鼓的,特别是脸,跟包子一样!”

  夫妻笑话【一】

  1、老婆:你觉得以下三个明星哪个最好看?

  A.杨幂 B.范冰冰 C.高圆圆

  我:这个。。。

  她:怎么,很难选择吗?

  我:选项中居然没有你!

  她:D.我

  我:我选C,高圆圆。

  2、昨天下午,忽然发现自己长了颈纹。晚饭也没心思吃,就去网上找有没有颈部护理乳霜。。。

  老公:饭也不吃就去网购,你丫的又想买啥???

  我没心思理他,回了句:买抹脖子用的。。。

  老公:媳妇,那还用买?咱家菜刀、水果刀什么刀都有。。。

  3、四年前,老婆对我说办个卡,每人每月往里面存五百,我拿卡,她知道密码,谁都不可以花,也不要告诉孩子们里面有多少钱,到死后,给他们个惊喜!

  直到昨天我发现她把卡绑到了微信上,还绑在另一个购物网站上,然后我一查,卡里还有几块钱,老婆,你就不怕我们死后,孩子们看到只有几块钱后,连纸都不给我们烧了吗?

  4、养猪大户和媳妇吵架后想讨好她,提前下班买了个包放在桌子上,躲进卧室,想看她惊喜的反应。

  等了很久,她下班回来,推开门看到包,神情立马慌张起来,掏出手机打电话说:“你干啥呢,我跟他现在就是吵了两句,还没分呢!你咋这么着急呢?”

  5、有个段子是这样的,老公气愤地对老婆说:你竟然用我的钱养别的男人!老婆一脸懵逼,问:我养谁了?

  老公答:马云!

  今天突然想起来,回家就跟老婆说:你竟然用我的钱养别的男人!

  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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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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