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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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证券公司债券业务专项检查情况

 

  2016年证券从业考试即将来临,广大考生们在看书的同时,也要分清主次,把握重要知识点。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证监会通报证券公司债券业务专项检查情况”,希望对考生们能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证监会通报证券公司债券业务专项检查情况

  为加强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强化主体意识,防范公司债券业务风险,2016年7月,我会组织部分派出机构开展了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针对性地选取了债券承销业务规模增长较快的中小证券公司作为检查对象,重点对其制度建设完备性、内控机制有效性、尽职调查充分性、债券承销和受托管理业务合规性等4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总体来看,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制度进一步健全,内控水平和业务规范程度有所提高。但检查也发现,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在以下方面仍存在问题:一是尽职调查不充分;二是工作底稿不完善;三是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未有效执行;四是簿记建档管理松懈;五是受托管理未勤勉尽责。

  根据发现问题的情形不同,我会采取了以下措施:对内部控制不完善,存在直接参与信用评级报告修改,损害评级工作独立性行为的1家证券公司采取6个月暂不受理其与行政许可有关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申请文件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存在未有效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行为的1家证券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其他在尽职调查、簿记建档、工作底稿管理等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的证券公司,由派出机构谈话提醒,督促其及时整改。

  下一步,我会将继续坚持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原则,加强对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证券公司依法合规执业。同时,证券公司应当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不断强化公司债券业务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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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证券从业考点:公司债券

 

  第三章第三节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的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属于债券体系中的一个品种,它反映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公司债券的类型

  1.信用公司债券。信用公司债券是一种不以公司任何资产作担保而发行的债券,属于无担保证券范畴。一般来说,政府债券无须提供担保,因为政府掌握国家资源,可以征税,所以政府债券安全性最高。金融债券大多数也可免除担保,因为金融机构作为信用机构,本身就具有较高的信用。公司债券不同,一般公司的信用状况要比政府和金融机构差,所以,大多数公司发行债券被要求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但少数大公司经营良好,信誉卓著,也发行信用公司债券。信用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实际上是将公司信誉作为担保。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可要求信用公司债券附有某些限制性条款,如公司债券不得随意增加、债券未清偿之前股东的分红要有限制等。

  2.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是以公司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作抵押而发行的债券,是抵押证券的一种。公司以这种财产的房契或地契作抵押,如果发生了公司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抵押的财产将被出售,所得款项用来偿还债务。另外,用作抵押的财产价值不一定与发生的债务额相等,当某抵押品价值很大时,可以分作若干次抵押,这样就有第一抵押债券、第二抵押债券等之分。在处理抵押品偿债时,要按顺序依次偿还优先一级的抵押债券。

  3.保证公司债券。保证公司债券是公司发行的由第三者作为还本付息担保人的债券,是担保证券的一种。担保人是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人(或称第三者),如政府、信誉好的银行或举债公司的母公司等。一般来说,投资者比较愿意购买保证公司债券,因为一旦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担保人将负清偿之责。实践中,保证行为常见于母子公司之间,如由母公司对子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予以保证。

  4.收益公司债券。收益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债券,它与一般债券相似,有固定到期日,清偿时债权排列顺序先于股票。但另一方面,它又与一般债券不同,其利息只在公司有盈利时才支付,即发行公司的利润扣除各项固定支出后的余额用作债券利息的来源。如果余额不足支付,未付利息可以累加,待公司收益增加后再补发。所有应付利息付清后,公司才可对股东分红。

  5.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兼有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双重优势。

  6.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是公司发行的一种附有认购该公司股票权利的债券。这种债券的购买者可以按预先规定的条件在公司发行股票时享有优先购买权。

  按照附新股认股权和债券本身能否分开来划分,这种债券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可分离型,即债券与认股权可以分离,可独立转让,即可分离交易的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另一种是非分离型,即不能把认股权从债券上分离,认股权不能成为独立买卖的对象。按照行使认股权的方式,可以分为现金汇入型与抵缴型。现金汇人型指当持有人行使认股权时,必须再拿出现金来认购股票;抵缴型是指公司债券票面金额本身可按一定比例直接转股,如现行可转换公司债的方式。

  对于发行人来说,发行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可以起到一次发行、二次融资的作用。其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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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考点讲解-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同学们有没有好好复习证券考试呢?要想早日通过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就必须努力复习才行!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考点讲解-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与承销,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十章第五节 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证券公司的债券是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证券公司的债券是不包括证券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和次级债券等。证券公司债券的管理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管理。

  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1.向社会公开发行;

  2.向合格的投资者定向发行。

  一、发行条件、条款设计要求及其他安排

  (一)发行条件

  1.基本条件

  公开发行债券:

  (1)发行人最近1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

  (2)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具有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动作机制及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适当的业务隔离和内部控制技术支持系统;

  (5)资产未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发行债券:同以上2项至6项,另外,最近1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公开发行是10亿)

  提示:

  定向发行债券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合格投资者的条件:

  (1)依法设立的法人或投资组织;

  (2)按照规定和章程可从事债券投资;

  (3)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经审计的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

  2.募集资金的投向

  不得用于禁止性的行业和行为

  3.不得再次发行的情形之一即可

  (1)前1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二)条款设计要求及其他安排

  1.发行规模

  累计发行的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提示:

  公开发行的债券每份面值为100元。定向发行的债券应当采用记账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每份面值为50万元,每一合格投资者认购的债券不得低于面值100万元。

  2.期限

  证券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

  3.利率及付息规定

  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4.债券的评级

  5.担保

  公开发行债券的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债券本息的总额,定向发行债券的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债券本息总额的50%。(不足50%,要作特别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欢迎阅读!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证券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

  ①发行人最近1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

  ②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③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④具有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机制及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适当的业务隔离和内部控制技术支持系统;

  ⑤资产未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

  ⑥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证券公司定向发行债券,最近1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得低于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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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公司债券担保合同

  《新版公司债券担保合同》一文发表于2013年04月22日,欢迎您访问出国留学网的合同范本频道https://www.liuxue86.com/hetongfanben/,小编为您准备了大量的合同范本内容,如您所感兴趣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内容,以及《新版公司债券担保合同》等范文作为参考,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筹集_________工程建设资金,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_________元,期限_________年,年利_____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甲方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手续合法,发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时,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公司债券担保合同范本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投资债券的风险较大,这时就需要有公司来进行担保,以此来降低老百姓所需要承担的风险。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公司债券担保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内容请关注出国留学网。

公司债券担保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筹集________工程建设资金,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________元,期限____年,年利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

  甲方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手续合法,发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时,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就本次发行充任甲方保证人,当甲方不能如期偿还本息时,乙方代甲方偿还。乙方保证责任为不可撤销责任。

  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有权要求甲方于乙方付清本息日起____月内,偿还乙方代付本息总额并按月息____%利率加算利息,甲方迟延偿还时,应按每日____‰比例,另向乙方偿还迟延利息。

  四、公司债券偿还期届至____月前,甲方应向乙方通报自己偿还能力。甲方逾期不通报,致乙方不能代偿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如期通报后,乙方应作好代偿准备。乙方不能如期如数代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不妨害公司债权人前提下,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八、甲乙某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或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章)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 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签名)______________ 董事长(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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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公司债券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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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公司债券自信

  公司债券自信评级机构的条件:

  实收资本与净资产均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具有符合规定的好记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包括具有3年以上自信评级业务经验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CPA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最近5年未受到刑事处罚,3年未受行政处罚;

  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金融等行政管理机关以及自律组织有不良记录(境外人士担任以上规定职务的应当在中国工作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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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关于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希望广大考生能有所帮助,欢迎参考阅读。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八条 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条 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个人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第十四条 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收入情况;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

  (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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