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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的发展

还在复习2016年司法法理学的朋友们,你知道会考些什么考点吗?来看看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的发展”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法的历史类型 1.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所据以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和体现的阶级意志的不同,对人类社会的法所作的分类。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凡是建立在相同经济基础之上、反映相同阶级意志的法,就属于同一历史类型。 2.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的社会形态的划分相一致,人类社会存在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3.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的必然,社会基本矛盾(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的矛盾)的运动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但是,这种更替不是自发进行的,而是必须通过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来实现的。二、关于法的历史阶段的其他划分方式1.英国的梅因把法分为“身份”的法和“契约”的法。2.美国的庞德认为法的发展经历了五个阶段:原始的法,严格的法,17、18世纪的衡平法和自然法,成熟的法,社会化的法,后来他又补充提出下一阶段的法是世界法;3.德国的马克斯-韦伯把历史上存在的法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实质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等;... [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的发展的相关文章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与经济

相信考生们2016年司考法理学都复习得差不多了吧,快来查漏补缺吧,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与经济”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一)什么是经济(二)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 1.法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由经济基础决定。2.法不仅随着经济基础的根本变革而发生本质的变化,即使是在同一社会形态里,当经济基础发生局部变化时,也会引起法律的...[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的局限性

复习2016年司考法理学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的局限性”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法的局限性,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理解: (1)法的调整对象、调整范围的局限性。法律不直接调整单纯的思想、单纯的观念,而行为往往又是受思想支配的,所以有时候你会发现法律好像有些治标而不治本的感觉,这样就表现出局限性。(2)法的局限性表现在法的本...[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治理论

相信考生们2016年司考法理学都复习得差不多了吧,快来查漏补缺吧,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治理论”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法治的含义1.一般地说,社会主义法制制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工人阶级领导下全体人民意志的法律和制度的总称,是社会主义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各环节的统一,核心是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与人权

复习2016年司考法理学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与人权”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人权的概念与层次(一) 人权的概念1.人权的主体是人的个体(自然人) 和群体(包括团体、集体等范畴) 2.人权的客体乃是人为了在自然界和社会生存、活动和发展所必需的诸种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即各种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和礼仪。3.自由是人权的内容要素...[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的现代化

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法理学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的现代化”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一、法的现代化的含义 1.法的现代化是指与现代化的需要相适应的、法的现代性因素不断增加的过程。需要强调说明的是,法的现代化,并不完全是为了满足 的要求才成为一种迫切需要,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它本身就是现代社会中人的一种生存方式...[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与宗教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与宗教”该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法理学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一、法与宗教概述(一) 什么是宗教1.一般说来,宗教由宗教教义、宗教礼仪和宗教组织三部分组成。2.目前世界上比较流行的士三大宗教: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二) 法与宗教的联系和区别1.法与宗教的联系主要体现为:(1) 法在起源阶段同宗教有着一致性关系...[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的传统

在2016年司考法理学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的传统”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法的传统一、法的传统与当代中国法的传统1.法律文化在我国大体上有两种用法:(1)一种是把法律文化作为分析工具,试图提出一个观察法律问题的新的视角。关于法的文化解释、文化视角都属于这种情况(2)一种是用这一概念指称一个特定的对象。这种用法...[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与道德的区别

复习2016年司考法理学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与道德的区别”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1.生成方式上的建构性与非建构性。法在生成上往往与有组织的国家活动相关,由权威主体经程序主动制定认可,具有形式上的建构性。道德在社会生产生活中自然演进生成,不是自觉制定和程序选择的产物,自发而非建构是其本质属性。 2.行为标准上的确定性与模...[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的实施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法理学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的实施”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法的实现的标准综合对法律实效、法律效果和法律效益的评价标准以及微观、中观和宏观的评价标准,对法的实施进行评价主要有以下标准:1.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是否能够按照授权性规范行使权利,按照义务性规范履行义务,是...[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立法

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法理学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立法”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立法一、立法的定义1.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是将一定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 2.立法具有以下特点:...[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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