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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知识点【2】

在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2016年司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知识点【2】”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二、行政主体概述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特征:(1)是组织,个人不能成为行政主体;(2)必须享有行政权的组织;(3)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4)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与行政法主体:(2)与行政机关:(3)与行政公务人员:2、行政主体的分类:(1)国家行政主体和社会行政主体;(2)职权行政主体、授权行政主体与自治行政主体;(3)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4)外部行政主体和内部行政主体。3、行政主体资格: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依法定程序和途径获得行政主体法律地位的权能。构成要件:是指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组成所应具备的必要条件。(1)必须是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而设立的组织;(2)必须具备一定的组织机构、活动场所以及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必须享有行政权,能独立行使行政权并能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取得方式:(1)依职权取得;(2)依授权取得;(3)依自治规范取得。4、行政主体资格的变更:是指享有行政主体资格...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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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9)

你知道哪里有刑事诉讼法知识考点下载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9)”,欢迎您阅读下载! 行政执法中收集证据效力新法第52条第2款新增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解读:证据合法性要求证据收集的主体必须合法(侦查人员),因此,行政执法人员收集的证据往往无法直接作为刑...[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10)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10)”,考友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看看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才能拿到司法考试证书!追究辩护人刑事责任回避新法第42条新增一款:“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解读:以往实践中,侦查机关往往主动追究自己承办案件中辩护人的...[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二卷刑事诉讼》考点【7】

加油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多做题,多看看教材,理解教材中的知识点,就有希望通过司法考试!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考《二卷刑事诉讼》考点【7】,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七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证明对象: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在诉讼证明中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范围包括:实体法事实,程序法事实免证事实:免证事实,就是不需要证明的事实,即公安司法机关不需要依靠证据可以直接予以认...[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知识点【3】

每天挤出时间,坚持复习司法刑事诉讼法,每天看一些刑事诉讼法考点,辅以,有恒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司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知识点【3】”,欢迎您阅读下载! 三、行政机关概述1、行政机关:是指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设立的,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而行使行政权,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特征:(1)行政机关的国家性;(2)行政机关的执行性;(3)行政职...[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11)

在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11)”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体原法第77 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原高法解释第8...[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12)

相信考生们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都复习得差不多了吧,快来查漏补缺吧,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12)”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原法第57 条第一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新法:“监视居住应当在……的住处执行;无固...[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13)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刑事诉讼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刑事诉讼法。“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13)”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证据种类新法第48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二卷刑事诉讼》考点【8】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司考《二卷刑事诉讼》考点【8】”,考友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看看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才能拿到司法考试证书! 第八章 证据的种类和分类(具体内容看教科书)种类: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知识点【4】

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知识点【4】”,希望每个考生都能认真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多看看书,熟悉每一个知识考点,取得好成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四、其他行政主体概述1 、其他行政主体: 享有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2 、类型: 在我国,主要分为:(1)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14)

考友有没有好好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呢?要想早日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努力看书弄清知识考点才行!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14),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追究辩护人刑事责任回避新法第42条新增一款:“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解读:以往实践中,侦...[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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