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作为与不作为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作为与不作为”,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作为与不作为 1.概念 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指以积极的身体举止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体现为违反禁止规范,有多种表现形式,如利用他人、物质工具、动物或者自然力等等。 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体现为违反禁止规范与命令规范。 2.不作为犯罪的分类 真正(纯正)不作为犯: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如遗弃罪,丢失枪支不报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等。 不真正(不纯正)不作为犯: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 【特别提示】 1、真正的不作为犯源于刑法的明文规定,不存在是否违反罪刑法定的问题。但不真正不作为犯存在是否违反罪刑法定的问题。 2、刑法中通常以作为方式实施的犯罪并非一定可以由不作为方式实施成立犯罪。 3.作为与不作为的关系 (1)作为与不作为的竞合:案件可以分别从作为或者不作为角度解释其都成立该罪。 例如,甲驾驶机动车经过十字路口,... [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作为与不作为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