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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考点:适用强制措施原则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考点:适用强制措施原则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考点:适用强制措施原则”,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妨害诉讼的活动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以及发生其他意外事件,还可以起到震慑犯罪分子,鼓励群众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预防犯罪的作用。但由于强制措施涉及宪法所保障的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因此其适用必须慎重,遵循相应的原则并全面考虑相关因素。 适用强制措施应当遵循必要性原则和相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是指只有在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有必要时方能采取,若无必要,不得随意适用强制措施。相当性原则,又称为比例原则,是指适用何种强制措施,应当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和涉嫌犯罪的轻重程度相适应。 除遵循上述两项原则外,适用强制措施还要全面考虑一系列的因素: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越大,采取强制措施的必要性也就越大,适用的强制措施的强制力度也就越高。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或者进行各种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的可能性。可能性越大,采取强制... [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考点:适用强制措施原则的相关文章

司法考试2017卷二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法定期间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2017卷二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法定期间”,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法定期间 刑事诉讼法对各种诉讼行为的期间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主要有: 1.辩护与代理期间。(1)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2)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2017卷二刑事诉讼法要点:期间的计算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2017卷二刑事诉讼法要点:期间的计算”,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期间的计算 1.期间的计算单位。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据此,期间的计算单位有时、日、月三个。 2.期间的计算方法。 以时为计算单位的期间,从期间开始的下一时起算,期间开始的时不计算在期间以内。它的届满以...[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要点:搜查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要点:搜查”,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搜查 (一)搜查的概念 搜查,是指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侦查行为。 搜查是一种强制性的侦查措施,是侦查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它对于及时收集犯罪证据,揭露...[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考点: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考点:查封、扣押物证、书证”,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一)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的概念和意义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款项等强制查封、扣留或者冻结的一种侦查行为。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的目的在于取得和保全证据,防止其...[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2017卷二刑事诉讼法考点:鉴定的程序和要求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2017卷二刑事诉讼法考点:鉴定的程序和要求”,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鉴定的程序和要求 1.选定鉴定人。鉴定人的选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指派,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指派其内部的刑事技术鉴定部门具有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二是聘请,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聘请其他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指...[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要点:辨认的程序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要点:辨认的程序”,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辨认的程序 根据公安部《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的有关规定,辨认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卷二《刑法》2017年要点:故意的认定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发布“法考试卷二《刑法》2017年要点:故意的认定”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司法考试卷二《刑法》2017年要点:故意的认定 对犯罪故意的理解与认定除了掌握上述种类与特征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将犯罪故意与一般生活意义上的“故意”相区别。犯罪故意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特定内容,具体表现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认识与希望或放...[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重点:身份犯简述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重点:身份犯简述”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提前祝广大考生一次通关以!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重点:身份犯简述 身份犯特殊主体,是指具有一般犯罪主体所要求的成立条件外,还必须具有某些犯罪所要求的特定身份作为其构成要件的自然人主体。是“一般主体”的对称。 身份犯,顾名思义,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实施的犯罪。 身份犯,都是特殊主体。身份犯分...[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辅导:连续犯和惯犯的区别

“2017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辅导:连续犯和惯犯的区别”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2017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辅导:连续犯和惯犯的区别 惯犯,是指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来源,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实施同一种犯罪行为,刑法明文规定对其以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我国刑法中的惯犯一般就是指赌博罪。 连续犯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卷二《刑法》2017知识点:犯罪行为

“2017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辅导:连续犯和惯犯的区别”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2017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辅导:连续犯和惯犯的区别 惯犯,是指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来源,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实施同一种犯罪行为,刑法明文规定对其以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我国刑法中的惯犯一般就是指赌博罪。 连续犯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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