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2017宪法知识点:民族自治制度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2017宪法知识点:民族自治制度”,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 (一)自治地方 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民族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 (二)自治机关 1、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本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2、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中应当有自治地方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地方的行政首长应当由自治地方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1.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 2.根据当地民族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3.自主管理地方财政 4.自主管理地方经济建设 5.自主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6.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7.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2016司法考试证书领取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及内容 2016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要求 2017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内容 历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合格分数线(200... [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2017宪法知识点:民族自治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