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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民法2017要点之财产继承权的相关文章推荐

成人高考民法2017要点之财产继承权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精心整理提供“成人高考民法2017要点之财产继承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 一、遗嘱继承 (一)遗嘱及其有效要件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定方式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并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1.遗嘱的特征 (1 )遗嘱是遗嘱人独立作出的单方法律行为。 (2 )遗嘱是死因法律行为,只在遗嘱人死后才生效力。 (3 )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非依法律规定的方式作成,不生效力。 (4 )遗嘱是一种与身份法相联系的财产行为,与遗嘱人的身份、血缘、家庭等相关联。 2.遗嘱的有效要件 (1 )主体要件,即遗嘱人在遗嘱作成时须有遗嘱能力。 (2 )客体要件,即遗嘱所处分的财产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且须是遗嘱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 (3 )内容要件,即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镕和公共利益。 (4 )形式要件: 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证明的遗嘱。 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作成的遗嘱。 代书遗嘱,是遗嘱人委托他人代为书写作成的遗嘱。 录音遗嘱,... [ 查看全文 ]

成人高考民法2017要点之财产继承权的相关文章

成人高考民法2017重点之债的担保与保全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精心整理提供“成人高考民法2017重点之债的担保与保全”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 一、债的担保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1)债的担保的概念 债的担保,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 (2)担保的法律特征 ①从属性。债的担保,在主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形成了担保债权。担保债权为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从债权以主债权的...[ 查看全文 ]

成人高考2017民法复习资料之留置权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精心整理提供“成人高考2017民法复习资料之留置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 1、留置权的概念 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的价值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留置经的特征 (1)留置权依法律规定而发生,抵押权、质押权依当事人约定而产生; (2)留置权的客体一般...[ 查看全文 ]

成人高考2017民法考点之违约责任的特征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精心整理提供“成人高考2017民法考点之违约责任的特征”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 违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具有民事责任的一般特征。除此之外,还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一方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的民事责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时所产生的。 ①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债务的存在为...[ 查看全文 ]

成人高考2017民法知识点之无过错责任原则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精心整理提供“成人高考2017民法知识点之无过错责任原则”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 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过错责任原则的补充,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在下述条款中规定了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 第一百零九条 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 查看全文 ]

2017成人高考民法专升本辅导之债的分类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诚意整理“2017成人高考民法专升本辅导之债的分类”,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债的分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将债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常见的债的分类有以下几种: 1.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以债发生的原因为标准,债可分为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意定之债,是指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发生的债。合同之债为其典型。 法定之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因某一法律事实的发...[ 查看全文 ]

2017成人高考民法专升本知识点之民事义务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诚意整理“2017成人高考民法专升本知识点之民事义务”,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民事义务的概念与分类 民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约束手段。民事义务的根本特性在于约束性,即义务人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否则,义务人就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事义务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者由当事人...[ 查看全文 ]

2017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知识点之监护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诚意整理“2017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之监护”,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监护 1.监护的概念 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履行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被监督和被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法律设立监护制度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 查看全文 ]

民法成人高考2017年辅导讲义:商标权的保护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精心整理推荐“民法成人高考2017年辅导讲义:商标权的保护”,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 商标权的保护 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 查看全文 ]

成人高考2017年民法难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精心整理推荐“成人高考2017年民法难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 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与特征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我国法律赋予所有的自然人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并可以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从而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但这并不等于任何自然人都有能...[ 查看全文 ]

成人高考2017年民法知识点: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精心整理推荐“成人高考2017年民法知识点: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1.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宣告失踪的条件与程序 ①须有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所谓下落不明,是指自然人离开最后居住地没有音讯的状况。下落...[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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