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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行政处罚分哪几类?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行政处罚分哪几类?”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是整个行政处罚程序的关键环节,是保障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 它可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三类。 (一)一般规则 1.必须首先查明违法事实才能给予行政处罚。 2.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主要指了解权、陈述和申辩权、听证权和其他权利。 (二)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叫当场处罚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1.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 《行政处罚法》 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 定。”由此可见,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2)处罚种类和幅度分别是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 此外,还应注意的是,该法条使用了“可以”一词。“可以”既包括可以,也包括可以不。 因此,行政机关对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行政违法行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也可以适用... [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行政处罚分哪几类?的相关文章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重点: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重点: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是整个行政处罚程序的关键环节,是保障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 它可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三类。 (一)一般规则 1.必须首先查明违法事实才能给予行政处罚。 2.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主要指了解权、陈述和申辩权、听证权...[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重点法条速记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重点法条速记”,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1、认为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被申请人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被申请人”,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其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被申请人必须是实施具体行...[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

本文“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 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笔记:申请人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笔记:申请人”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提示】申请人(Petitioner)是指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也可称为原告(Plaintiff)。申请人(Petitioner)通常适用于某些州的特定案件中,如离婚以及其它家庭法案件。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据法律、法规...[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复习资料:行政复议第三人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2017司法考试二卷复习资料:行政复议第三人”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因与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者复议机构通知,参加到复议中的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它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不同,其参加行政复议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行政复议中...[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国家赔偿法解读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二卷国家赔偿法解读”,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国家赔偿法最重要的修改有2处:一处把第2条当中的“违法”去掉;一处是在第35条当中增加了精神抚慰金。前者是程序的公正,后者是实体的公正。 ① 删除“违法”也就取消了...[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知识:规章的规定权

本文“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知识:规章的规定权”,跟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这里的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 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论是国务院部门还是地方人民政府,其主要职能还是执行法律、法规,进 一步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时法律、法规制定得比较“粗”,如...[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知识:国家赔偿法基本知识

本文“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知识:国家赔偿法基本知识”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法考试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考点知识就在这里,希望能帮到你! 【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给 予赔偿的活动。国家赔偿是由国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国家赔偿法》三大考点

“2017司法考试二卷《国家赔偿法》三大考点”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考点一 国家机关不“违法”也要赔偿 原国家赔偿法强调了“违法”,即只有国家机关的侵权行为违法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果时,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过于严格地限制了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条件,成为受害人难以得到赔偿的主要原因之一。 本次修改,取消了“违法”的限制...[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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