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相关文章

2017司法考试二卷重点:公务员的试用期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7司法考试二卷重点:公务员的试用期

本文“2017司法考试二卷重点:公务员的试用期”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公务员实行试用期的目的是,由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对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等作进一步的考察,防止“高分低能”、“有才无德”的人员进入 公务员队伍。考试是一种比较科学、合理、公平的择才机制,适合于测验人的知识和技能,但有一定的偶然性,也很难用来考察人的道德品行。法律//教育网试用 制度可以较好的弥补考试制度的不足。同时,在试用期内,新录用公务员在拟任工作岗位上工作,有利于尽快熟悉和掌握工作知识和技能。 在试用期内,新录用的公务员可以视为一种附条件的公务员。他们享受国家财政统一发放的试用期工资、与本部门正式工作人员相同的政治和生活福利待遇、履行公务 员的义务。但在试用期间,新录用的公务员不确定职务和工资级别。《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应对试用期间的公务员进行考 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2017年司法考试题库 2017年司法考试备考辅导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及内容 2017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内容 历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合格分数线(... [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重点:公务员的试用期的相关文章

2017司法考试二卷重点:行政处罚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司法考试二卷重点:行政处罚”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行政处罚的适用,是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对违法案件具体运用《行政处罚法》规范实施处罚的活动。适用行政处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即为违法或无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一是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范;二是行政相对人具有责任能力;三是行...[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二卷重点法条分解

本文“司法考试二卷重点法条分解”,跟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重点法条】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复习资料:行政强制执行

本文“2017司法考试二卷复习资料:行政强制执行”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 行政强制执行是适用强制措施事先行政法义务的国家执行制度。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及时充分的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国家机关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义务履行的同一状态。我国实行以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实施为主,由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独立实施为辅的制度。 二、行政强...[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行政处罚分哪几类?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行政处罚分哪几类?”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是整个行政处罚程序的关键环节,是保障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 它可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三类。 (一)一般规则 1.必须首先查明违法事实才能给予行政处罚。 2.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主要指了解权、陈述和...[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重点: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重点: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是整个行政处罚程序的关键环节,是保障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 它可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三类。 (一)一般规则 1.必须首先查明违法事实才能给予行政处罚。 2.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主要指了解权、陈述和申辩权、听证权...[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重点法条速记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重点法条速记”,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1、认为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被申请人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被申请人”,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其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被申请人必须是实施具体行...[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

本文“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 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笔记:申请人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笔记:申请人”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提示】申请人(Petitioner)是指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也可称为原告(Plaintiff)。申请人(Petitioner)通常适用于某些州的特定案件中,如离婚以及其它家庭法案件。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据法律、法规...[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复习资料:行政复议第三人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2017司法考试二卷复习资料:行政复议第三人”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因与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者复议机构通知,参加到复议中的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它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不同,其参加行政复议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行政复议中...[ 查看全文 ]
推荐访问
重点客户主任-商超渠道-重庆 公务员考试体检 考试祝福语 下属公司法务主管 黄冈语文中考试卷 公务员时事政治 2015中考英语语法重点 克服心理性躁音对考试的妨碍 工作重点 中学GCSE考试 公务员官员简历范文 录用公务员面试事项 雅思考试报名入口 德语DSH语言考试技巧 公务员教师 没做考试准备 计算机化BEC考试 试用人员 公务员考试政审流程 普通公务员
热点推荐
司法考试卷四考点 司法考试卷一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司法考试卷二考点 司法文书写作 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司法考试卷一真题 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司法考试卷一试题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