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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及答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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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及答案(9)

  【单选 1】朋友 6 人共同出资购买一辆小汽车,未约定共有形式,且每人的出资额也不能确定。部分共有人欲对外转让该车。为避免该转让成为无权处分,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根据物

  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同意转让的共有人至少应当达到的人数是( )。

  A.3 人

  B.4 人

  C.5 人

  D.6 人

  【答案】B【考点】共有

  【解析】第一步:判断共有类型,由于未约定共有形式,且 6 人为朋友关系,故为按份共有, 由于每人的出资额也不能确定,每个人的份额为 1/6;第二步: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或者对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 2/3 以上(≥2/3) 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即 4 人。

  【单选 2】甲、乙、丙三兄弟共同继承一幅古董字画,由甲保管。甲擅自将该画以市场价出卖给丁并已交付,丁对该画的共有权属关系并不知情。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丁取得该画的所有权,但须以乙和丙均追认为前提

  B. 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不能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C. 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D. 经乙和丙中一人追认,丁即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答案】C【考点】善意取得

  【解析】(1)由于甲、乙、丙三人为兄弟关系,三人对该画的共有应推定为共同共有。(2) 甲处分该画未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属于无权处分。(3)丁对该画的共有权关系并不知情, 属于善意第三人,该画以市场价格出卖并已交付,丁有权主张善意取得该画的所有权;而物权的善意取得属于原始取得,只要符合法定构成要件即可主张,无需考虑原权利人的意愿。

  【多选 3】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A.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B.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 20%以上

  C.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D.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答案】ACD【考点】建设用地使用权

  【解析】选项 B: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单选 4】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可以作为抵押权客体的是( )。

  A. 工厂的半成品

  B. 正在建造的船舶

  C. 以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D. 土地所有权

  【答案】D【考点】抵押权

  【解析】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选项 C);(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选项 A);(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选项 B);(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单选 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列权利出质时,质权可以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设立的是( )。

  A. 仓单

  B. 股票

  C. 基金份额

  D. 应收账款

  【答案】A【考点】质权

  【解析】






权利质权设立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1. 有权利凭证:自交付权利凭证之日起设立

2. 没有权利凭证的: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

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

股权


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其他股权

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

自信贷征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单选 6】2011 年 4 月 24 日,甲向乙发出函件称:“本人欲以每吨 5000 元的价格出售螺纹

  钢 100 吨。如欲购买,请于 5 月 10 日前让本人知悉。”乙于 4 月 27 日收到甲的函件,并于

  次日回函表示愿意购买。但由于投递错误,乙的回函于 5 月 11 日方到达甲处。因已超过 5

  月 10 日的最后期限,甲未再理会乙,而将钢材售他人。乙要求甲履行钢材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甲对乙不承担任何责任

  B. 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C. 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甲有权以承诺迟到为由撤销要约

  D. 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且已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履行合同

  【答案】D【考点】要约与承诺

  【解析】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如投递错误)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在本题中,甲应当及

  时通知乙承诺已经迟到且不接受,否则,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且生效,乙有权要求甲依约履行。

  【单选 7】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 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B. 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C. 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D. 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答案】A【考点】合同的履行

  【解析】第一步,寻找履行价格。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可见,履行价格为“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第二步,再寻找履行地点,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价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故本题履行地点为海口,进而找到履行价格为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A 选项正确。

  【命题思路】本题结合案例分析测试了合同法总则 61、62 条相关规定。

  【躲坑诀窍】熟悉相关法条,一步步推导找到答案。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补充协议→交易习惯)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补充协议→交易习惯都不能确定,再适用本条)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单选 8】甲、乙双方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煤炭 1000 吨,甲于 4 月 1 日向乙支付全部煤款,乙于收到煤款半个月后装车发煤。3 月 31 日,甲调查发现,乙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将于 4 月 15 日到期,目前煤炭库存仅剩 700 余吨,且正加紧将库存煤炭发往

  别处。甲遂决定暂不向乙付款,并于 4 月 1 日将暂不付款的决定及理由通知了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在乙的履行期届至之前,无法确知乙将来是否会违约

  B. 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甲若怀疑乙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先通知乙提供担保,只有在乙不能提供担保时,甲方可中止履行己方义务

  C. 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D. 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答案】D【考点】抗辩权

  【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单选 9】甲对乙的债务清偿期已届满却未履行,乙欲就甲对他人享有的债权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享有的下列债权中,乙可代位行使的是( )。

  A. 抚恤金请求权

  B. 劳动报酬请求权

  C. 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D. 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

  【答案】D【考点】代位权

  【解析】选项 ABC: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

  【单选 10】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床一台,价格为 300

  万元。同时,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乙公司 300 万元机床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函,并加盖了公司公章。之后,由于市场变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机床价格变更为 350 万元,但未通知丙。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无力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丙公司代为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丙公司出具保函是其单方行为,因此保证不成立

  B. 丙公司应在 300 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C. 在乙公司未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之前,丙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代为清偿的要求

  D. 丙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适用 6 个月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答案】B【考点】合同的担保

  【解析】(1)选项 A: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选项 B: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的变更,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3)选项 C: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在本题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保证方式没有进行约定,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选项 D: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并非诉讼时效。

  【单选 11】甲、乙订立承揽合同,甲提供木料,乙为其加工家具。在乙已完成加工工作的 50% 时,甲通知乙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乙的损失

  B. 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按约定金额向乙支付报酬

  C. 甲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赔偿乙的损失

  D. 甲无权解除合同,并应依约向乙支付报酬

  【答案】A【考点】合同的解除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合同的随时解除权: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 选项。

  【单选 12】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法律效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务人承担

  B. 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务人所有

  C. 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D. 债权人提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 2 年内不行使消灭

  【答案】C【考点】提存制度

  【解析】(1)选项 A: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2)选项 B: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3)选项 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 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多选 1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应当承担标的物灭失风险的有

  ( )。

  A. 买卖双方未约定交付地点,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由承运人运输,货物在运输途中意外灭失

  B. 约定在出卖人营业地交货,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前往提货,后货物在地震中灭失

  C. 出卖人依约为买受人代办托运,货交第一承运人后意外灭失

  D. 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后意外灭失

  【答案】ABCD【考点】买卖合同

  【解析】(1)选项 A: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选项 B: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3)选项 C: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出卖人依约代办托运),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

  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选项 D:出卖人将标的物依法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多选 14】甲为庆祝好友乙 60 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乙后, 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瓷瓶交付乙前,甲不得撤销赠与

  B. 瓷瓶交付乙后,若被鉴定为赝品,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

  C. 瓷瓶交付乙后,若甲请求借用时被乙拒绝,甲可以撤销赠与

  D. 瓷瓶交付乙前,若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答案】CD【考点】赠与合同

  【解析】(1)选项 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2)选项 B:如果甲订立赠与合同时并不知道该瓷瓶是赝品,乙无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3)选项 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4)选项 D: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单选 15】乙承租甲的房屋,约定租赁期间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甲同

  意,乙将该房屋转租给丙,租赁期间为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有权直接向丙收取租金

  B. 甲和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在转租期内失效

  C. 甲有权解除乙和丙之间的转租合同

  D. 若丙对房屋造成损害,甲有权向乙主张赔偿

  【答案】D【考点】租赁合同

  【解析】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乙经甲同意转租,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而甲、丙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甲只能根据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向乙收取租金,

  AB 选项:错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本题的转租系经过甲同意,故 C 选项错误;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时,出租

  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违约责任),故 D 选项正确。

  【单选 1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的办公楼,但乙公司并无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合同无效,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付款

  B. 合同无效,但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数额付款

  C. 合同有效,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工程价款

  D. 合同有效,但甲公司有权撤销合同并拒付工程价款

  【答案】B【考点】建设工程合同

  【解析】(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合同无效;(2)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单选17】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委托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原则上受托人有权转委托,不必征得委托人同意

  B.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一般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C.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报酬

  D. 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考点】委托合同

  【解析】(1)选项 A:原则上受托人转委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2)选项 B: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3)选项 C: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4)选项 D: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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