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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民事诉讼审判制度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民事诉讼审判制度”,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民事诉讼审判制度

  1.合议制度。

  (1)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2.回避制度。指参与某案件民事诉讼活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不包括证人)

  3.公开审判制度。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公开进行。

  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4.两审终审制度。一个诉讼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即终结。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我国法院分为四级:最高法院、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除最高法院外,其他各级法院都有自己的上一级法院。

  (1)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2)对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如果发现终审裁判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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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精选重点:税务管理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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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精选重点:税务管理的概念

  税务管理的概念

  税务管理的概念从狭义上讲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政策法规所进行的税款征收活动,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是国家及其税务机关,依据客观经济规律和税收分配特点,对税收分配的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监督和协调,以保证税收职能得以实现的一种管理活动。

  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等方面的内容。

  任务:

  1.执行税收政策法令,贯彻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掌握税源变化,提出一定时期税收收入目标,组织税收活动正常进行。

  2.坚持以法治税,监督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正确处理国家同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保证完成组织收入任务。

  3.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制度管理:

  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此经济体制改革为目标,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税收体系,健全税收法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税收组织收入和宏观调控功能,逐步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同时要制定和贯彻执行税收管理体制,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税收管理的权限,充分调动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管理税收的积极性。

  税务登记的管理

  一、税务登记的概念与范围

  税务登记的概念与范围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税务登记范围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1.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

  2.税务登记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②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除外;

  ③扣缴义务人: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3.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

  (1)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

  提示:两个时间:

  ①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②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2)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①申请减税、免...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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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应纳税额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1)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增、消、营合并):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给购货方;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④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⑤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记忆提示】收税得讲理,交易中合理的代收款项,确实不是企业的收入,则不作为价外费用。

  【注意】在考试中一旦判定该项收入为价外费用,则该价外费用为含税销售额需进行价税分离。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必须掌握)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或(1+13%)

  【注意】题目出现以下说法则给出的金额为含税销售额: ①含税销售额;②零售;③价外费用;④普通发票。

  (3)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包含消费税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4)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①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押金 增值税 消费税

  取得时 逾期时 取得时 逾期时

  一般货物 × √ × √

  白 酒 √ × √ ×

  啤 酒 × √ × ×

  【注意1】逾期时指按照合同约定逾期或者1年以上。

  【注意2】与包装物租金进行区分,租金属于价外费用,押金不一定属于价外费用。

  ②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与销售退回

  ▲纳税人...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税率与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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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税率与征收率

  (一)税率1.17%

  (1)销售和进口除执行13%低税率的货物以外的货物;

  (2)全部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13%——设置低税率的根本目的是鼓励消费,或者说是保证消费者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

  (1)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农产品;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二甲醚;

  【总结】低税率四大类:基本温饱、精神文明、农业生产、生活用能源。

  【注意1】低税率中的农产品是指“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农产品。

  【注意2】执行低税率粮食及农产品为“初级农产品”(包括面粉),不包括再加工的产品,如淀粉、方便面、速冻水饺。

  【注意3】“粮食、食用盐、居民用煤炭制品、农机”易成为命题点。

  3.11%----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基础电信服务。

  4.6%-----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注意】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0 ---(1)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二)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3%

  (1)小规模纳税人:“除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外的应税行为

  (2)一般纳税人下列销售行为:

  ①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寄售代销)

  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死当销售)

  ③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免税零售)

  【学习提示】免税商店免的是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对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按3%征收率征收。

  (3)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可选择”按照3%的征收率纳税:

  ①县级及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②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③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④用微生物、血液或组织等制成的生物制品;

  ⑤自来水;

  ⑥商品混凝土。

  【简化记忆】水、电、生物制品、建材。

  【注意1】上述六项内容是否执行3%的征收率由纳税人选择,如:自来水可以选择执行13%的税率,也可以执行3%的征收率,执行13%税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执行3%的征收率按简易办法征税。

  【注意2】选择简易办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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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征税范围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征税范围(★★★)(13、14年单选、多选、判断、不定项)

  征收范围:在我国境内“销售及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 。

  (一)销售及进口货物

  1.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注意】转让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转让商誉、出租电影拷贝均属于营改增范围。转让土地使用权仍然征收营业税。

  2.有偿: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注意1】加工修理的对象为有形动产。

  【注意2】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三)提供应税服务

  1.交通运输业

  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注意1】自2014年1月“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

  【注意2】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税目。

  2.邮政业--(1)邮政普遍服务 (2)邮政特殊服务 (3)其他邮政服务

  【注意】暂不包括“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电信业--(1)基础电信服务:通话;出租带宽等(2)增值电信服务:短信;互联网接入等

  4.部分现代服务业(生产性)

  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注意1】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属于研发和技术服务。

  【注意2】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属于文化创意服务。

  【注意3】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

  【注意4】“有形动产租赁”即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又包括有形动产经营租赁。

  【注意5】“不动产租赁”暂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四)视同销售(13年多选)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

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设置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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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设置账簿

  【单项选择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该期限是( )。

  A.7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018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预习: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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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预习:法律关系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一节 法律基础

  二、法律关系

  (一)概念

  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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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平等主体间(民法关系) 2、行政管理(行政法关系) 3、国家对经济活动(经济法关系)

  (二)法律三要素>>查看知识点

  1、主体

  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2、内容

  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客体

  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真题再现-16单】根据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达到一定年龄阶段、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年龄阶段为( )。

  A.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B. 18周岁以上

  C. 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D. 不满10周岁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阶段。

  【学习提示】出题人非常喜欢对“视为”这类的知识点进行出题!例如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

  【真题再现-12多】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自然人 B.商品 C.法人 D.行为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关系主体。选项BD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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