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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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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根据教师资格证考试大纲的要求,《小学综合素质》学生观这一节需要“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学生观是指教育者对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性质、地位、特征和具体实践活动的基本看法与认识。学生观是教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教育观的影响与制约.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学生观。

  在传统的教育观念中,学生被视为被动的客体,是教育者管辖的对象.是装知识的容器。现代学生观则认为学生是积极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是正在成长着的人。

  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学说是我国确立教育目的的理论依据。

  一、人的全面发展的概念

  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劳动能力,即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还包括人的道德的发展.

  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容

  1.人的发展同其所处的社会生活条件是相联系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运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考察人的发展的问题.指出:“这不决定于意识,而决定于存在:不决定于思维,而决定于生活;这决定于个人生活的经验发展和表现,这两者又决定于社会关系。”

  2.旧式分工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考察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后指出,出现在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后,城市和农村的分离.-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离,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旧的社会生产分工和不合理的生产关系是人的片面发展的原因。人的片面发展的基本特征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离和对立。在资本主义社会初期的工场手工业里,人的身心发展更加片面化、畸形化,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离和对立达到了顶点。

  3.机器大工业生产提供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可能

  机器大工业的出现和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开辟了道路。首先,机器大工业生产的出现,使生产力得到了极大提高.从而使人的全面发展成了社会的客观需要。其次,机器大工业生产也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可能和条件。因为机器大工业生产的发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缩短了劳动时间,创造了丰富的物质生活条件,使劳动者有充分的闲暇时间去学技术、学文化,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以适应大工业生产的需要。

  4.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条件

  机器大工业生产所提供的人的全面发展的可能性,在资本主义社会并不能充分地实现,而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条件。这是因为,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性质决定了每个人都必须参加生产劳动.而生产劳动又为每个人提供了全面发展的机会,同时,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为全体劳动者提供了物质和精神条件,从而进一步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

  5.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途径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教育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被视为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途径。马克思说:“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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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素质教育观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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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素质教育观的运用

  素质教育观的运用

  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小学综合素质》教育观这一节需要掌握“依据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一、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区别

  目前,素质教育观与应试教育观存在着巨大差别,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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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有以下五点区别:

  1.面向少数学生与面向全体学生的区别

  素质教育要求面向所有学生进行教育,应试教育主要面向少数学生,忽视大多数学生。应试教育下教师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把学生划为所谓的优等生、中等生和后进生。教师往往由于过于关注学生的成绩,会不自觉地“抓少数,轻多数”,即重视优等生,忽视中间生和后进生,面向的是少数的学生。

  2.全面素质与片面素质的区别

  素质教育所指的“素质”.指人的全面素质,是“德育为先,五育并举”的教育,而不是人的某一个方面的素质。应试教育虽然会培养人某一方面的素质,但仅在于指向人的某个方面的素质,不是做人所必备的全面素质。因此,应试教育虽然会对人的知识素质发展产生作用,然而忽视了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在应试教育下发展的片面的人难以健康地在社会上生活。

  而素质教育发展的完整的人,接受过良好的思想道德教育.懂得怎样做人:接受过系统的知识与能力的训练.具有一定的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能力,能够承担社会分配的一定的工作:能够接受健康教育与体育训练.有健康的体魄,因而有体力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此外,接受过审美训练,具有在生活中感受美和创造美的能力:最后.还接受过劳动技术教育,因而热爱劳动,富有勤奋创造精神,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

  3.价值取向的区别

  素质教育把教育的价值定位为培养符合社会进步所需要的人才,而应试教育把教育的价值定位为考试成功。而教育归根结底是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的活动.即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来为社会服务的。素质教育强调培养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强调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符合社会的需求。而应试教育培养出来的人只能考试.而不能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不符合教育的要求。

  4.教学方式的区别

  应试教育把学习建立在人的客体性、被动性和依赖性的基础上,忽略了学生的主动性、能动性和独立性。素质教育要求转变这种单一的、被动的学习方式,提倡和发展多样性的学习方式,特别是要提倡自主、探究与合作的学习方式。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使学生的主体意识、能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得到发展.发展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5.评价方式的区别

  应试教育的评价采取筛选性评价.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主要标准。素质教育在评价方式改革上作出了很多努力,...

2018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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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小学综合素质》教育观这一节需要“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一、深化教育改革,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树立素质教育理念。加大教育改革是开展素质教育的条件。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事业的一场深刻变革,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和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只有政府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主体,才能综合各方面的社会力量,统筹各种资源,为推进素质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优化结构,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教育者的综合素质将直接影响到教育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师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素质教育的成败。要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

  教师的教育观念作为对教育活动的一种价值取向.内含着教师对教育现象的理性认识及其对教育需求的认识.对教师的教育行为具有指导作用。

  2.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

  师德对实施整体改革、实施对全体学生全面素质教育起着关键性作用。素质教育要求教师要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要有宽广厚实的业务知识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掌握必要的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要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要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强化教师在职进修制度.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待遇。优化学校管理

  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努力造就能够带领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的学校领导以及管理干部队伍。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师的作用。

  三、将教育目的落实到教学之中

  素质教育对课堂教学的最基本要求是把教学目的的实现落实到每一堂课.乃至教学的每一个环节.现行的课堂教学不能仅仅注重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对思维品质的培养、对一般的学习能力和特殊的学习能力的培养,还要重视对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学习动机的培养、学习需要的满足、学习方法的指导、学习态度的端正,这些都要渗透到教学的目标要求中,要贯穿于课堂教学的每一堂课.乃至每一个环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方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包括德、智、体、美等各育。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包括德育性质的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的活动.社区服务活动.以及社会德育基地的活动等;智育性质的学科实践活动,特别是研究性学习活动等:体育性质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锻炼等;美育性质的课外文化艺术活动和文化场所参观等:劳动技术教育性质的课外实践、社会生产劳动、科技活动等...

2018年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素质教育的目标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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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素质教育的目标与要求

  素质教育的目标与要求

  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小学综合素质》教育观这一节需要掌握的是“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一、素质教育的目标

  素质教育的目标主要有七点,包括促进学生身体的发育、促进学生心理的成熟化、造就平等的公民、培养个体的生存能力和基本素质、培养学生自我学习的习惯、爱好和能力、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态度。

  1.促进学生身体的发育

  基础教育处于学生个体发育的关键时期.任何有助于并促进身体发育顺利进行的教育,就是好的教育:相反.就是不好的教育。

  2.促进学生心理的成熟化

  中小学阶段是个体心理逐渐成熟的阶段。素质教育要促进学生心理成熟化,逐渐成为一个能够独立面对社会.介入周围世界的主体。

  3.造就平等的公民

  基础教育是公民教育.而中小学教育又要求“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因此,基础教育有必要根据现行的公民权利和义务规定.确定自己的现实目标。

  4.培养个体的生存能力和基本素质

  素质教育着重于促进学生发展.使学生能够独立面对社会.具备生存能力和终身学习的基本素质。

  5.培养学生自我学习的习惯、爱好和能力

  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学习不仅仅局限于学生时代.素质教育要教会学生学习,让学生能够自我学习并且愿意自我学习。

  6.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我国已开始向法制社会迈进这一事实,要求我们的基础教育培养学生真正具有法制意识和观念。对中小学教育中的学生来说,法制意识必须从小就开始培养,使守法用法成为一种自觉的习惯行为。

  7.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态度

  现代技术的根源是科学,而科学的本质是对真理的追求,对事实的尊重。大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态度,这是我们基础教育尤其要着重变革的一个方面。

  二、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有五点,即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

  1.面向全体

  我们国家实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就是面向全体适龄学生,让每一个适龄的学生都能进到学校里来,进到班级中来。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发展,都在天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展。

  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我们需要在实践中把这个方针贯彻好、落实好.在这方面不能有任何放松。

  3.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我国的基础教育在能力培养上还需要进一步努力。知识是重要的.但是知识不能限制人们的思维空间,而应该成为人们进一步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发展能力的基础,应该把知识融人人的认知结构中。因此,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对素质教育来说尤为重要。

  4.促进学生生动、活泼...

2018年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教育观与素质教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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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教育观与素质教育观

  教育观与素质教育观

  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小学综合素质》教育观这一节需要掌握的是“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一、教育观

  教育观是人们对教育所持有的看法,它既受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制约,又受人们对教育要素不同观点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人们对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教育要素及其属性和相互关系的认识,还有人们对教育与其他事物相互关系的看法,以及由此派生出的对教育的作用、功能、目的等各方面的看法。

  教育观的核心是“教育为了什么”,即教育目的。由于教育目的不同,教育者实施的教育活动也不同。从而区分了不同社会、不同时期的教育活动,也产生了不同的教育结果。

  教育观与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相关。在占代教育中,教育是为培养统治者服务的.这种社会政治形式下的教育是培养少数人的教育。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教育是为人民普遍的教育需要服务的.是人民的教育。

  在同样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中,也可以有不同的教育观,这是由对教育活动内部的各种关系认识上的差异而产生的。例如,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上,如果强调教育者的中心地位,会产生教师中心的教育观;如果强调受教育者的中心地位,会产生学生中心的教育观。再如,在教育内容的德、智、体、美等不同组成方面的关系上,强调德育的首要地位,会产生德育中心的教育观:强调智育的首要地位,会产生智育中心的教育观。

  确立正确的教育观.需要正确认识教育的发展规律,正确认识教育活动的各种内部关系。违背教育发展规律或不能完整认识教育内部的各种关系.都会导致错误的教育观,进而导致错误的教育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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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小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考点:原则方针

 

  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小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考点:原则方针”,希望考生能好好备考教师资格证考试。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小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考点:原则方针

  1.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教育法14】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义务教育法22】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未成年人保护法53】

  4.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54】

  5.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3】

  6.《纲要》中提出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老师,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总体战略】

  7.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

2016教师资格中小学综合素质考前必看考点(二)

 

  2016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即将到来,广大考生们在看书的同时,也要多做试题,这样才能更好的掌握知识点,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教师资格中小学综合素质考前必看考点(二)”。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教师资格中小学综合素质考前必看考点(二)

  考点1: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一)原理

  端正教学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内容,全心全意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钻研业务,认真备课,不断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对待学生的态度要一视同仁,不讽刺或挖苦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并能主动承担任务;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自身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二)考察形式

  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教师教学行为规范多是给出一小段教育情境,让考生来评价教师的行为是否符合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考点2:教师人际交往行为规范

  (一)原理

  教师在与学生的交往中要做到: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情感;严格要求,耐心辅导,循循善诱,不偏不袒,客观、公正地对待和评价每名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不体罚和变相体罚。

  教师在与其他教师的交往中要做到: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平等相待,乐于助人,和谐共处。

  教师在与领导的交往中要做到:尊重领导,服从安排;正确摆正个人利益和工作大局的关系,将幼儿园的要求放在首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教师在与学生家长的交往中要做到:尊重家长,理解家长;加强联系,注重采用不同方式与家长联系和沟通;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充分调动家长的教育积极性,形成教育合力。

  (二)考察形式

  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教师人际行为规范多是给出一小段教育情境,让考生来评价教师的行为是否符合教师人际行为规范。

  考点3:中国古代主要历史事件

  (一)主要内容

  1、夏商周

  夏:第一个奴隶制国家。最早的国家机器;世袭制。

  商:甲骨文、青铜器(后母戊鼎、四羊方尊)。

  西周:牧野之战;烽火戏诸侯。

  春秋:春秋五霸、葵丘会盟、城濮之战、卧薪尝胆。

  战国:战国七雄、桂陵之战、长平之战、荆轲刺秦王。

  2、秦汉

  秦:三公九卿、郡县制、焚书坑儒;统一度量衡、文字、货币、车轨;陈胜吴广起义、楚汉之争。

  汉:文景之治、黄老学说;丝绸之路;推恩令;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光武中兴。

  3、三国魏晋南北朝

  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淝水之战、三国主要人物。

  4、隋唐五代

  隋:京杭大运河、科举。

  唐:贞观之治、开元盛世、三省六部制、安史之乱、黄巢起义。

  5、宋元明清

  宋:陈桥兵变、杯酒释兵权、靖康之耻、岳飞抗金。...

教师资格小学综合素质考点: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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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资格小学综合素质考点: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教师的权利

  1.《教育法》中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

  《教育法》作为基本法有专章对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教育法》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中,对教师权利的规定表述有:“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教师法》中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

  《教师法》第七条对教师的基本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共有六个方面: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教师拥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教师拥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除了上述六个方面的规定,在《教师法》的相关条款中,涉及的教师权利还有:教师的申诉权利,即教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教师的人格权、人身权,教师的人格不容侮辱,教师的人身不容侵犯。

  3.《义务教育法》中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

  《义务教育法》中有“教师”专章,对义务教育教师的权利也作了相关规定。其中有“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二、教师的义务

  1.《教育法》中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

  《教育法》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中,对教师义务的规定有:教师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师“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承担着使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的任务”、“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2.《教师法》中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

  《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了规定,共有六个方面:一是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是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是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

教师资格小学综合素质考点: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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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资格小学综合素质考点: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一、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教育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关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是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规体系中的“母法”,在教育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通常规定一国教育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制度

  以及教育活动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是教育单行法,依据是《宪法》和《教育法》制定。《义务教育法》对《教育法》规定的“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中的义务教育制度进行法律规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法》是教育单行法,《教师法》对教师培养、教师职业活动和教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规范,是集合了教师的行业管理和教师的权益保护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专门法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一般作为教育单行法看待。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不仅仅是教育活动领域中的问题,也是社会生活领域中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出发,制定了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法律规范,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部门。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未成年人保护法》关系密切,两者实质上都着眼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关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旨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责任主体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部门。

  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教育部制定颁发的,属于“教育规章”。为实施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提供了实际操作规则。《办法》不仅与学生的权利保护有关,也与教育活动中学校权益、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秩序相关。

  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规划纲要》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层面的教育政策文件,21世纪第2个十年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定了我国这一时期教育发展的总体方向、战略任务和各个教育领域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规划纲要》适时地回答了我国在21世纪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指明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为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改进和完善提供了依据。具体法律条文详见配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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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小学综合素质2016年考点:承担责任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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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

  内容简介

  本章主要考查考生对于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要求考生熟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能够依法从教,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本章内容主要以单项选择题和材料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考生需重点掌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及依法执教等内容。在复习时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于单项选择题和材料分析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备考。

  高频考点提要

  1.原则方针类;2.承担责任类;3.负责部门类;4.特殊要求类;5.财政投入类;6.材料分析类。

  高频考点速记

  二、承担责任类

  1.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72】

  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73】

  3.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教育法81】

  4.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教育法75】

  5.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法37】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未成年人保护法43】

  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