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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建筑法栏目,提供与建筑法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经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分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85条,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2020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建筑法

 

  考试来的太快了,让人猝不及防,为了做好考前的备考复习,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建筑法”,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建筑法

  知识点:建筑法

  (一)掌握施工许可制度

  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主体:建设单位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部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注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哦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公安机关的消防审核)

  3、未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

  责令改正;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停工,可以予以处罚;符合开工条件的,不需要停工和处罚。

  4、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六类)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5、施工许可证的管理

  (1)废止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条件: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018年一建《项目管理》知识点: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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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一建《项目管理》知识点:建筑法

  (一)建筑许可

  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个方面。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外,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 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6 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从业资格

  (1)单位资质。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习题】(2014 年真题)《建筑法》规定的建筑许可内容有( )。

  A.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B.建筑工程监理许可

  C.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D.从业资格许可

  E.建设投资规模许可

  【答案】AD

  【解析】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个方面。

  【习题】(2016 年真题)根据《建筑法》,获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延期,延期的规定是( )。

  A.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2 个月

  B.以三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2 个月

  C.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D.以三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答案】C

  【解析】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真题】 (2015 年真题...

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模拟题: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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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模拟题:建筑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建筑法》规定,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A、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工程所在地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工程所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上级人民政府市政管理部门

  2、提交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应当( )。

  A、满足施工单位的要求

  B、满足该开发公司的要求

  C、满足施工需要并按规定通过审查

  D、满足施工需要并通过监理单位审查

  3、建设工程项目涉及拆迁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该项目申领施工许可证前,拆迁工作( )。

  A、必须全部完成

  B、应完成50%以上

  C、进度已满足后续施工的要求

  D、所需求的补偿安置资金全部到位

  4、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以下可以不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是( )。

  A、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

  B、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下

  C、工程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0m2以下

  D、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下

  5、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同工期为18个月,合同价款为200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原则上最少到位资金为( )万元。

  A、100

  B、200

  C、600

  D、1000

  6、某工程项目建设工期为10个月,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开工前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

  A、20%

  B、30%

  C、50%

  D、80%

  7、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8、我国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 )三个序列。

  A、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

  B、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C、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D、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

  9、因项目开发,某房地产公司必须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先办妥建设用地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手续,在此阶段最后取得的是该项目的( )。

  A、用地规划许可证

  B、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C、工程规划许可证

  D、土地使用权证

...

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精讲:建筑法及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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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精讲:建筑法及相关条例

  一、建筑法

  《建筑法》主要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但其中关于施工许可、企业资质审查和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工程监理、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也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

  (一)建筑许可

  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个方面。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外,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从业资格

  (1)单位资质。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建筑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等,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1.建筑工程发包

  2.建筑工程承包

  3.建筑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三)建筑工程监理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

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专业知识: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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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专业知识:建筑法

  (一)掌握施工许可制度

  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主体:建设单位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部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注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哦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公安机关的消防审核)

  3、未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

  责令改正;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停工,可以予以处罚;符合开工条件的,不需要停工和处罚。

  4、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六类)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5、施工许可证的管理

  (1)废止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条件: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二)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1、建设工程企业的必备条件

  建设工程企业的经济组织包括: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注意:建设单位不属于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条件:(1)注册资本;

  (2)专业技术人员;

  (3)技术装备;

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辅导讲义:建筑法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二级建造师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辅导讲义:建筑法”,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辅导讲义:建筑法

  (一)掌握施工许可制度

  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主体:建设单位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部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注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哦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公安机关的消防审核)

  3、未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

  责令改正;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停工,可以予以处罚;符合开工条件的,不需要停工和处罚。

  4、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六类)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4、施工许可证的管理

  (1)废止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条件: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二)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1、建设工程企业的必备条件

  建设工程企业的经济组织包括: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注意:建设单位不属于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条件:(1)注册资本;

  (2)专业技术人员;

  (3)技术...

建筑法实施条例

08-23

 

  在建筑过程中应当有一定的法律规范,也应当拥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下面是出国留学网的小编为你整理的“建筑法实施条例”,希望对你有帮助。更多相关内容都在出国留学网,欢迎查阅和关注。

  建筑法实施条例

  建筑法实施条例一般是指《建筑法实施细则》,

  《建筑法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包括:(1)总则(2)建筑许可(3)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4)建筑工程监理(5)建筑安全生产管理(6)建筑工程质量管理(7)法律责任(8)附则八部分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建筑法实施细则》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

2018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试重点:建筑法

 

  要参加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8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试重点:建筑法”,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

  2018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试重点:建筑法

  建筑法

  法律特性:整部法律内容是以建筑市场管理为中心,以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重点,以建筑活动监督管理为主线形成的。

  (一)总则:内容包括:立法目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建筑活动基本要求、建筑业的基本政策、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建筑活动监督管理主体。

  《建筑法》调整的地域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调整的对象包括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监督管理的主体,调整的行为是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二)建筑许可: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和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从业资格的规定。

  (三)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四)关于建筑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建立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建立的建筑施工企业。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关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六)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七)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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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二建《建筑工程法规》考点及真题示例:建筑法

 

  2016年二级建造师的考生们建筑工程法规重点“建筑法”熟悉掌握了吗?跟着出国留学网二级建造师频道一起来看一下,希望考生都能多熟悉考点,更多考点、试题以及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考点:建筑法

  建筑法

  (一)掌握施工许可制度

  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主体:建设单位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部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例1:根据施工许可制度的要求,建设项目因故停工,( D )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A、项目部 B、施工企业 C、监理单位 D、建设单位

  例2: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批准后,建设单位应按( D )顺序办理相应手续。[2004年真题]

  A、工程发包 报建登记 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申领施工许可证

  B、报建登记 申领施工许可证 共程发包 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C、申领施工许可证 工程发包 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报建登记

  D、报建登记 工程发包 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申领施工许可证

  2、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注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哦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公安机关的消防审核)

  例1: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某市老城区拟开发的一住宅小区项目涉及到拆迁,则房地产公司申领施工许可证前,( D )。

  A、拆迁工作必须全部完成 B、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部到位

  C、拆迁工程量已完成50% D、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例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是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C ),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C )。

  A、10%;50% B、20%;10% C 、50%;,30% D、50%;50%

  例3:某公司拟开发建设一星级酒店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许可的规定,该公司必须先确定( D ),方可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A、工程设计企业和工程施工企业 B、工程监理企业和工程设计企业

  C、工程施工企业和工程设计企业 D、工程监理企业和工程施工企业

  3、未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

  责令改正;不符合开工条件...

【住建部】启动建筑法修改 完善建筑设计招标投标制度

11-25

 

  住建部副司长熊士泊出席“工程项目管理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具体讲了哪些内容呢?跟着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频道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本频道。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熊士泊出席“工程项目管理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熊副司长讲话共分五大点:1)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简况;2)关于设计院转型问题;3)关于工程总承包政策环境;4)建筑市场监管司工作重点;5)适应新常态,做出新发展。

  熊副司长在谈到建筑市场监管司近期工作重点时,两点重要信息需要大家关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筹划两场重要会议:中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和建筑业改革会议;2)同时1997年颁布实施的《建筑法》修改已列入立法计划,建筑市场监管司正在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市场发展导向、目标导向、稳妥推进等原则积极开展工作。

  我们将熊副司长的“建筑市场监管司工作重点”和“适应新常态,做出新发展”讲话内容整理如下文,希望对你了解建筑业动态和趋势有所帮助。

  建筑市场监管司工作重点

  建筑市场监管司最近关于勘察设计和工程总承包的工作重点和计划,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筹备中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和建筑业改革会议。按照中央领导批示,为了让城市建筑更好地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建筑文化,提高城市建筑整体水平,我部正在筹备中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为了促进建筑业的全面深化改革,解决建筑业发展中遇到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我司一直在积极筹备建筑业改革会议,引导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其中,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是这两个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是启动《建筑法》修改。1997年颁布实施的《建筑法》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根本大法。18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环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利益格局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建筑法》的一些条款已经不相适应,需要进行调整。目前,《建筑法》修改已列入立法计划,我司正在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市场发展导向、目标导向、稳妥推进等原则积极开展工作。

  三是修订《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为进一步完善建筑设计招标投标制度,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提高建筑设计水平,我司开展了建筑设计招投标与决策机制研究,启动了建设部令第82号修订工作。目前修订稿已印发相关部门、协会和企业征求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征求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修订稿重点有三方面突破,第一,增加设计单位招标方式,适应建筑创意需求。设计单位招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从事项目设计的人员构成、业绩经历、对项目的解读和设计构思等评审确定中标人。第二,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示设计费或计费方法,使设计单位可根据收费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投标。第三,要求主管部门公开评标专家名单和评审意见等信息,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对评审专家形成约束。

  四是修订《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设计市场实行企业资质管理是《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立的一项市场准入基本制度。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我司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