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教资认定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教资认定栏目,提供与教资认定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22年北京秋季教资认定通知

 

恭喜各位考生顺利通过了教师资格证的笔试和面试环节,下面各位考生就要开始准备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工作了。那么认定的时间是多久?认定的具体安排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北京秋季教资认定通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2年北京秋季教资认定通知

image.png

点击图片进入原文>>>>

  为做好本市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受理范围

  1.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本市户籍的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5.持有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

2022年北京东城区教资认定申请表可以补发啦!

 

很多考生在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时候都会收到一张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这个表非常重要,北京东城区有申请表缺失、受损的注意啦,2022年北京东城区可以进行教资认定申请表的补发,请有需要的考生注意申请时间,及时申请噢!

2022年北京东城区教资认定申请表可以补发啦!

2022914162105_86328.png

 根据《北京市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安排,北京市东城区2022年秋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受理将于9月23日开始。在此期间,将面向在东城区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开展补/换/重发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需材料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办法

  为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维护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严肃性,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教人[2001]6号)、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字[2016]2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

  1.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遗失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发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

  2.补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2份(附件1)(样表需下载并打印);

  (3)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档案保管机构红色公章和骑缝章;

  (4)近期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科目+身份证号。

  (二)教师资格证书的换发

  1.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损毁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换证申请的,以及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后,发现污损、缺章等,持证人提出换证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换发。

  2.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2份(附件1)(样表需下载并打印);

  (3)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档案保管机构红色公章和骑缝章;

  (4)原教师资格证书;

  (5)近期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科目+身份证号。

  (三)教师资格证书的重发

  1.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相关信息变更或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重发换证。

  2.重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证明...

2022年教资认定常见问题及解答

 

  恭喜各位考生教资笔试成绩合格和面试成绩合格,可以进入教资认定,领取教师资格证啦!由于很多考生是第一次进行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在认定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教资认定常见问题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年教资认定常见问题及解答

  1.认定地点怎么选?

  社会考生可以在户籍地或居住证申领地进行认定,在居住证申领地需要提供居住证。

  应届毕业生需要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在学校所在地进行认定,其他年级考生不可以进行认定。

  2.笔试、面试和认定的地点可以不一样吗?

  可以不一样,只要满足当地公告中的要求就可以。

  3.体检需要自费吗?要去哪里做?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一般收费100-300元不等,具体以体检医院为准。体检费用由大家自己承担。

  各地的体检时间以及体检医院有指定要求,一般需要在市(区)教育局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认定公告中查看,有的地区也会在认定系统中给出提示。但没有必要提前去做,不符合公告要求,做了也不会通过审核的。

  4.成绩合格证明在哪里找?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网

  5.教资认定入口在哪里?

  进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之后,点击图片红色箭头位置就可以填写资料啦。

image.png

  6.怀孕还可以体检吗?

  安徽地区的规定是,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其它地区对于怀孕报考者也都会有类似的宽松政策,小伙伴们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教师资格网站。

  7.能一下认定两个证书吗?

  教师资格证每人每年只能领一个。而至于成绩是否可以多次使用,需要看各地区的要求。目前大部分地区的成绩都是可以重复认定的,但也有极少数地区的笔试成绩认定之后就作废。小伙伴们需要咨询当地教育局才可以哦。

  8.普通话证书丢了怎么办

  学历信息以及普通话证书都可以网上提交信息通过核验,如果核验成功,就不需要提交纸质版证书。如果无法通过,才需要现场提交...

2022年教资认定时间详细说明

 

  首先,小编先在这里恭喜大家教资面试取得合格的成绩,接下来各位考生该准备教资认定了,那么2022年的教资认定时间是在什么时候呢?一年有几次认定机会呢?请各位考生继续往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了“2022年教资认定时间详细说明”,可供参考。

2022年教资认定时间详细说明

  教资认定时间:

  教师资格证认定一般为一年两次,原则上一次是在每年的3月份,一次是每年的9月份。

  教资认定所需材料:

  在网上提交认定申请后,在指定时间内到所选定的认定机构提交准备的认定材料或是在认定机构指定的网站上传材料,具体以当地公告为准。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需打印(由认定机构下载和打印并妥善存档)、身份证、学历证明、体检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需要指定医院体检,详看本地公告)、普通话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照片(1寸近期照片)、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的测试后获得。

  教资认定次数:

  每个地区的教资认定次数是不同的,大部分地区都是一年组织2次,特殊情况下,还会增加认定次数。个别地区一年只进行一次教资认定。

  但无论当地1年内组织再多次教资认定,每人每年也只能拿一个教师资格证,假如第一次认定顺利通过了,你又想认定第二个证书,就只能等明年再来。

  推荐阅读:

  宁夏下半年教资认定时间已确定

  2022中小学教资认定时间是什么时候?认定条件有哪些?

  入党程序详细说明

  江西下半年教资认定时间确定为9月26日—12月15日

  贵州教资认定公告一览

  云南教资认定公告一览

...

云南教资认定公告一览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发布的《云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我们得知,云南省今年下半年的教资认定网上报名将于9月12日9:00至9月30日18:00进行。以下是公告的具体内容。

  云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属于以下情况的人员:

  (一)具有云南省户籍;

  (二)持有云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云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云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毕业年级)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五)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云南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云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可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五)...

宁夏下半年教资认定时间已确定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我们了解到,宁夏下半年教资认定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0:00—9月26日18:00,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做好教资认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宁教师〔2015〕169号)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和宁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宁夏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宁夏户籍、持有宁夏有效居住证的社会人员。驻宁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宁夏普通高校或具有宁夏户籍在外省就读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根据自愿原则,可在居住地或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我区各高等学校已聘的拟任教人员。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坚持“四个相统一”,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矢志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

  (二)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

贵州教资认定公告一览

 

  贵州下半年教资认定时间已确定为9月19日8:00—10月10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具体认定对象、认定时间、认定程序等内容,详见《贵州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贵州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2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贵州省内的社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有贵州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二)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贵州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可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非毕业年级人员应以社会人员身份在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四)驻贵州省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所辖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认定机构及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

福建教资认定相关程序一览

 

根据《福建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我们了解到,福建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9月13日至12月17日,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根据以下公告进行认证工作。

福建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和《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江西下半年教资认定时间确定为9月26日—12月15日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发布的《2022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我们可以了解到,江西省下半年教资认定的时间确定为9月26日—12月15日,具体安排如下:

2022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一)上半年认定时间:4月11日—7月25日。

(二)下半年认定时间:9月26日—12月15日

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和认定时间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以下简称“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段内合理安排。

二、认定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必须持有江西省有效期内居住证,下同)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

(二)在江西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江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江西省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江西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