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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民商法栏目,提供与民商法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民商法是指民法与商法。关于民法和商法的关系,有两种体例:一是民商合一,一是民商分立。所谓民商合一,是指民法包含商法,是商法的母法,并指导和统帅商法,而商法是民法的子法或者特别法。如瑞士、意大利等国;所谓民商分立,是指民法与商法属两个并存的独立的部门法,通常在民法典以外还制定了商法典,如法国、德国等国。我国尚未就属于何种体例作出明确说明,但根据我国现今要求和现代民法发展趋势,我国应采取民商合一体例。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8民商法学考研初试及复试科目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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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8民商法学考研初试及复试科目参考书目

  030105民商法学

  初试业务课科目:

  702 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①《法理学》(第4版),张文显,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②《刑法学》(第5版),张明楷,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③《民事诉讼法》(第5版),江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803 民商法学

  ①《民法学》(第4版),王利明等,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②《商法学》(第4版),施天涛,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复试科目:公司法学

  参考书目:《新公司法论》,周友苏,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物权法学②合同法学

  参考书目:①《物权法教程》,侯水平等,四川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②《合同法》(第2版),崔建远,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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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三民商法部分真题及答案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司法考试卷三民商法部分真题及答案 ”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A、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

  B、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

  C、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

  D、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

  参考答案:

  A、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

  B、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C、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

  D、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

  2、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参考答案:

  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

  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

  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

  3、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

  B、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

  C、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参考答案:

  A、甲说,如不出借1万元,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构成犯罪

  B、甲说,如不将藏獒卖给甲,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不构成犯罪

  C、甲说,如不购甲即将报废的汽车,将公开乙的个人隐私。乙照办

  D、甲说,如不赔偿乙撞伤甲的医疗费,则举报乙醉酒驾车。乙照办,甲取得医疗费和慰问金

  4、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主张奖金时遭拒。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的悬赏属于要约

  B、甲的悬赏属于单方允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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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考研院校选择:民商法学前20名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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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考研院校选择:民商法学前20名院校


排 名 学校名称 星 级 重点学科 博士点 开此专业学校数
1 中国政法大学 5★ 147
2 西南政法大学 5★ 147
3 中国人民大学 5★ 147
4 北京大学 5★ 147
5 华东政法大学 5★ 147
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 14...

2016国家司法考试民商法条数字整理

 

  2016国家司法考试民商法条数字整理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考生整理分享关于2016国家司法考试民商法条数字整理,欢迎考生前来参考阅读,预祝考生在接下来的国家司法考试中能取得好成绩。

  一、(1年)

  1、《民法通则》第136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海商法》第257条第一款,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

  3、《海商法》第260条 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4、《海商法》第263条 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理算结束之日起计算。

  5、《拍卖法》第61条第3款 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二、(2年)

  1、《民法通则》第135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同法解释(一)》第6条 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二年。

  3、《专利法》第62条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4、《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1款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5、《海商法》第257条第2款 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6、《海商法》第258条,就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分别依照下列规定计算:

  (1)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2)有关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送期间的,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因运送期间内的伤害而导致旅客离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计算,但是此期限自离船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

  (3)有关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7、《海商...

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民商法学复试分数线

 

  以下《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民商法学复试分数线》由出国留学网考研频道为您精心提供,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考研复试最低分数线完整版

以下是华南理工大学参加全国统考,面向行业委托培养的考生:
报考学科门类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一 业务二
030105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方向) 325 55 35 90 90

  2014年研究生复试经验、面试指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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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全国各大高校研究生考试调剂信息发布


2014年民商法考研大纲——兰州商学院

    一、考核性质

  《民商法》是2013年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科目之一。民商法学是一级法学学科下的二级学科,是一门具有悠久历史、最富于学理性和实践性的应用法学。民商法是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民事主体民商事权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框架的基础性法律,在法学学科中占有基础性的重要地位。本学科注重理论与实践、国内与国外、实体与程序的结合,关注民商法学各领域的前沿问题,促进民商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二、考核要求

  《民商法》考核分民法和商法两部分。要求考生掌握民法和商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原理,了解和掌握民商法学术动态和相关立法,能够运用民商法的基本原理、方法及相关立法,分析和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经济法的学习和研究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考试方式与分值

  本科目满分150分,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命题,全国统一考试。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80分钟。

  四、考试内容

  第一编 民法

  第一章 民法的一般问题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四节 民法的渊源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第四章 民事主体

  第一节 自然人

  第二节 法人

  第三节 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 民事行为

  第一节 民事行为概述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 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四节 无效的民事行为

  第五节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第六节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第六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代理的分类

  第三节 代理权

  第四节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第七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一节 时效制度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

  第三节 期限

  第八章 人身权

  第一节 人身权的一般问题

  第二节 人格权

  第三节 身份权

  第九章 物权总论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物权的客体

  第四节 物权的效力

  第五节 物权的变动

  第十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所有权的权能

  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

  第四节 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

  第五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十一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 相邻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种类

  第三节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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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考研复习经验分享

     不知此刻看到这篇文章的你是否犹如去年的我,急吼吼地在网上寻找有关华政民商考研的信息?或者现在不怎么看得进书,希望能在网上找到点让自己继续奋斗下去的文章?12年考研至此基本上已经尘埃落定,如我所愿,华政取了我!以下是我对过去一年的总结,希望对你有些许帮助。

 
  一、个人情况
  我不是华政本校的,也不是法学科班的,原本学的是德语,大三开始辅修法学。学着学着就喜欢上了,决定跨专业考法学研究生(当然还有很多其他原因促使我做出这个选择)。那时我不知道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的区别(感觉都跟钱有关,有钱途!),也不知道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更不知道民商法里包括了物权法、债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票据法、破产法等等,因为法学院的一位学长推荐我考华政民商法学术型研究生,我信得过他,就义无反顾地走上了这条“不归路”。可以说,我跟民商法是“先结婚后恋爱”的。

 
  我的优势很明显,外语可以用德语考,一般来说小语种的卷子会简单一些。可是我的劣势更明显,才学了一学期法学,其中五天的民法总论学下来我脑子里就是一团浆糊。含蓄地说,我的潜力很大!
 
  大三寒假我开始硬着头皮看梁慧星老师那本文言文兮兮的民法总论,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两遍下来,尽管可以问出“尽适当的照管义务与尽善良管理人义务有什么区别”之类的问题了(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好厉害啊!自我表扬一下!),可脑子里的浆糊还是浆糊,没发生任何质变。后来在网上意外搜寻到了金可可老师民法总论的录音,如获至宝! 正好大三下学期法学院开了债权法、物权法两门课,我就跑去旁听。刚开始还忐忑不安,生怕被轰出来,因为上课的老师(我的恩师)口碑很好,教室里位置本来就不够,但事实证明我多虑了,这10、11级的学弟学妹是非常友好的,甚至容忍我“厚颜无耻”地坐在第一、第二排!一学期的课几乎一节不落地听了下来,收获颇丰。但这不够,课下自己还得看书。与此同时,西政的一位同学发了一些上课的录音材料给我,并推荐我看超星学术里叶林的商法视频。每天虽忙(周一到周五的专业课、周六周日的辅修课有的是没法逃的),但很充实。到学期结束的时候,自我感觉民总学得不错,债法物法还过得去,商法开了个头,其他依旧为零。所以从暑假到国庆之前我的工作重心一直在民商专业课。暑假很宝贵,要好好利用!

 
  二、教材  
 
  我是个纠结的人,在教材方面尤其纠结。经过多番打听、多番纠结,我用了以下教材:
  (一)民商法
 
  1.梁慧星的《民法总论》;
 
  2.梁慧星、陈华彬的《物权法》;
 
  3.富平的《民法学》中傅鼎生老师写的债法部分;
 
  4.高富平的《民法学》中孙维飞老师写的侵权法部分,李建伟的《民法60讲》中的侵权法部分;
 
  5.李红玲的《民法案例与图表》(华政老师编的);
 
  6.覃有土的《商法学》;
 
  7.许莉的《婚姻家庭继承法学》。
 
  高富平的《民法学》的其他部分我刚开始看了一遍,后来就没再翻,因此写得好不好我就不评论了,但错字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