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重点三
2017年的成人高考报名即将开始,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重点三”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2017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重点三自然人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1平等性2内容的广泛性和统一性3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4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5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6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死亡(自然死亡、宣告死亡)自然死亡 又称生理死亡,是指自然人生命的终结。宣告死亡 又称推定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后经厉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该自然人为死亡。7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依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继承人分别继承。8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自... [ 查看全文 ]2017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重点三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