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论诉题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司法考试论诉题栏目,提供与司法考试论诉题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6司法考试四卷论述题: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根本政治制度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考生们带来的是司法考试四卷论述题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的相关论述。对此你有何理解,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通常是得分较低的题型之一,在做司法考试四卷论述题的时候考生往往不知道从何处入手进行论述,除了掌握基础知识外还需要多练习,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2016年司法考试四卷论述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论述题:根据你的生活体会,阐述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国家机构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制度的学说在中国的具体应用,它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其核心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表现在(4分):

  第一,我国现行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 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原则,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是实现这一核心内容和基本原则的组织形式。我国人民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行使属于自己的国家权力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权力属于人民是指国家权力属于全体人 民,而不能将每一个公民单独地孤立出来作为权力的所有者。依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通过民主的选举原则和选举程序由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所组成的。它一经组成之后,就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国家和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能够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4分)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较充分和比较全面地反映我国的阶级本质;我们国家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权具有广泛的阶级基础,各阶级,各阶层、各党派、各民族在政权中都有一定的地位。全国50多 个少数民族都有各自的代表。各方面代表人士云集于人民代表大会,反映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职业等等方面的利益和要求,商讨国家大事,参加国家管理。所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构成鲜明地反映了我国政权的基础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 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特点。在我国,社会各个阶级、阶层在具体利益上的要求不同,代表的广泛性,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直接地反映社会各个阶级、阶层在国家生活中的不同地位,从组织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4分)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其他各项制度建立的基础和依据,反映国家政治生活的 全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以其他制度为依据,可以创立其他多种制度。在政治生活中有许多具体制度,如立法制度、司法制度、行政制度、军事制度、军事制度、财经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等。这些制声都只能代表我们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反映国家政治生活的全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 长期的革命实践中逐步建立的,是在社会发展实践中的经验总结,而不是依据其他任何制度创立的,它一经确立,就成为国家其他各项制度建立的基础和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拥有立法权,凭借这项...

2016年司法考试四卷论述题: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考生们带来的是司法考试四卷论述题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的相关论述。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你有何理解,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通常是得分较低的题型之一,在做司法考试四卷论述题的时候考生往往不知道从何处入手进行论述,除了掌握基础知识外还需要多练习,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2016年司法考试四卷论述题: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论述题: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或者宪法与普通法律有何区别)?

  答:宪法虽是法律的一种,但由于它调整的对象不同,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因此宪法又不同于普通法律。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就其法律属性来说,和普通法律的区别在于:

  第一,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它的内容在于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国家的总章程。宪法 所规定的内容都是国家生活中最重大和根本的问题,它是国家和公民活动的法律基础。正因为宪法的内容在于确认一国的根本制度,因此有的国家就把宪法与根本法等同起来。基于宪法的根本法特征,宪法不能像普通法律那样具体。

  第二,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法律效力即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宪法不仅具有一般的法律效力,而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根本的活动准则。

  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宪法的这一特点是由以上两个特点引申出来的。为了体现宪法的权威性,保持宪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多数国家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规定了不同于普通立法的特定程序。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即所谓制宪权)是一种最高的国家权力,体现着国家的主权。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宪法的以上特征表明了它和普通法律的区别和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延伸阅读:1.对题目主旨把握不准

  由于论述题考查的是考生的综合知识,因此,需要考生结合考题的材料搜索大脑中所储备的相关知识点。因此考生很容易在对材料理解上产生偏差,而导致审题产生偏差。此时考生最需要做的就是先冷静下来,剖析材料中反映的各种法律关系,找出其中反映中心意思的最重要的一个或几个法律关系进行论述。

  2.论述不集中,论点过于涣散

  这是答论述题的大忌。论述题的字数要求在500字以上,而由于时间的原因,大部分考生回答一道 论述题往往不会超过1000字。在短短的1000字内,能够把一个论点逻辑而缜密地论述充分已属不易。然而有许多考生在答题时很容易忽视这一点,往往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不注重语言的前后逻辑性和连贯性,这样的答案自然得不了高分。因此,如果考生想要得高分,就一定要在下笔之前确定一个论点,然后围绕这个论点展开论述。

2016年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此次为你带来的是司法考试四卷论述题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通常是得分较低的题型之一,在做司法考试四卷论述题的时候考生往往不知道从何处入手进行论述,除了掌握基础知识外还需要多练习,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你带来2016年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材料一: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3日下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摘自新华社北京2013年2月24日电)

  材料二:到2010年底,中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并全面完成对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摘自2011年3月10日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内涵,从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的角度谈谈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的意义和要求。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

  1.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历史机遇,在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在治国理政方略上作出的重大抉择,实现了我党治国理政的重大转变和历史性飞跃。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它包含着我国社会运行的制度、体制、机制、方式以及意识和观念等多方面的重要变化,更汇聚着全党、全国乃至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智慧与努力。

  3.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要求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故此,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形成,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4.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仍然需要不断完善。这就要求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领域、新情况、新特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保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科学地进行立法预测、立法规划,继续完善立法程序和方式,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及时制定、修改、完善各项...

2016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法的作用

 

  此次为你带来的是司法考试四卷论述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法的作用的论述题。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通常是得分较低的题型之一,在做司法考试四卷论述题的时候考生往往不知道从何处入手进行论述,除了掌握基础知识外还需要多练习,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你带来2016年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法的作用,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材料:据新华社 4 月 13 日电:2006 年 4 月,中共中央提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

  《法制日报》2008 年 2 月 1 日报道:2007 年岁末,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三个至上”所蕴含的精神,不仅体现了执政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

  问题:

  请根据以上材料,从法与政治和法的作用的角度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 400 字。

  参考答案:

  1.法和政治之间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提出观点)。

  法离不开政治,政治也离不开法。这就是为什么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一方面要强调党的领导,执法为民,强调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强调服务大局,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又必须包含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的涵义和价值,必须强调宪法法律至上(从法和政治的角度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的内容,需要考生自己的概括总结)。

  这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引用中央的表述);从法和政治的角度看,实际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统一(中央的表述,教材中没有相关表述)。

  2.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提出定义)。

  法不仅具有规范作用也具有社会作用,其社会作用是由法的本质和目的所决定,社会主义法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具有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

  这种作用的实现,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即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进一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的作用的发挥与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个人的发挥,说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

  延伸阅读:1.对题目主旨把握不准

  由于论述题考查的是考生的综合知识,因此,需要考生结合考题的材料搜索大脑中所储备的相关知识点。因此考生很容易在对材料理解上产生偏差,而导致审题产生偏差。此时考生最需要做的就是先冷静下来,剖析材料中反映的各种法律关系,找出其...

2016年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财产保全

 

  司法考试卷四的论述题通常是得分较低的题型之一,在做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的时候考生往往不知道从何处入手进行论述,或许部分考生能够解答但是仍旧不能改变分数较低的状态,除了掌握基础知识外还需要多进行练习。由此看来把握论述题做题方法,首要任务是学好法律知识,有着牢固的基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你带来2016年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财产保全,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三门峡市光明农产品公司与银川市商业批发公司在三门峡市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光明农产品公司与2009年7月底前供给商业批发公司苹果2000件,每件15公斤,每公斤单价为2元钱,共计货款6万元。同年7月,光明农产品公司将苹果运至商业批发公司所在的银川市火车站,并将苹果交给银川市商业批发公司。后因苹果未能及时销售而腐烂,银川市商业批发公司遂以苹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光明农产品公司在催讨货款时发现,商业批发公司只有500公斤鲜鳗鱼可供还款,而无别的财产,遂在来不及起诉的情况下,申请法院对鳗鱼采取措施。法院在接到申请的3日后,裁定变卖这批鳗鱼。

  问题:

  (1)光明农产品公司是否有权申请法院处理鳗鱼?

  (2)法院在接受申请时,应要求光明农产品公司履行什么义务?

  (3)法院在3日后作出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4)依照有关法律,光明农产品公司应向那个法院提出处理鳗鱼的申请?

  (5)如果光明农产品公司要起诉,可以向那个法院提起诉讼?

  (6)光明农产品公司必须在什么期间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参考答案:

  (1)光明农产品公司有权申请法院处理鳗鱼。

  (2)光明农产品公司应当为此提供担保。

  (3)法院3日后作出裁定是错误的,应当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

  (4)应向银川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5)应向银川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光明农产品公司应在15日内起诉。

  延伸阅读:1.对题目主旨把握不准

  由于论述题考查的是考生的综合知识,因此,需要考生结合考题的材料搜索大脑中所储备的相关知识点。因此考生很容易在对材料理解上产生偏差,而导致审题产生偏差。此时考生最需要做的就是先冷静下来,剖析材料中反映的各种法律关系,找出其中反映中心意思的最重要的一个或几个法律关系进行论述。

  2.论述不集中,论点过于涣散

  这是答论述题的大忌。论述题的字数要求在500字以上,而由于时间的原因,大部分考生回答一道 论述题往往不会超过1000字。在短短的1000字内,能够把一个论点逻辑而缜密地论述充分已属不易。然而有许多考生在答题时很容易忽视这一点,往往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不注重语言的前后逻辑性和连贯性,这样的答案自然得不了高分。因此,如果考生想要得高分,就一定要在下笔之前确定一个论点,然后围绕这个论点展开论述。

  

2016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答题模板

 

  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在考生得分较低的考试题型之一,因为短时间的努力复习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得分底问题。由此看来把握论述题做题方法,需要有好的方法,首要任务是学好法律知识,有着牢固的基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你带来2016年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答题技巧,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1、简答题【三段论】

  第①段___________________解释基本概念

  第②段__________________阐释理论基础

  第③段__________________揭示相互关系

  2、理论阐述题【四段论】

  第①段__________________解释基本概念

  第②段__________________阐释理论基础

  第③段__________________比较与评价

  a 比较 理论基础、价值追求、规范体现

  b 评价 理论的优点与缺点

  第④段__________________结合中国实际来谈理论的作用

  3、材料分析题【五段论】

  第①段__________________概述材料 + 揭示解题思路

  第②段__________________提出核心观点 + 初步展开

  第③段__________________提出分论点(一)

  第④段__________________提出分论点(二)

  a 并列式 b 递进式 c 正反式

  第⑤段__________________呼应核心观点 +全面总结自己观点 + 提出对策性建议

  4、案例评述题【三段论】

  第①段__________________总结本案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与法律规范

  第②段__________________选择与解释法律规范的含义

  第③段__________________提出价值追求,得出结论

  卷四论述复习要领

  一、加强每个学科的基础理论学习

  论述题不同于选择题,它不追求知识的确定性,而追求知识的批判性、反思性与开放性。因此,它的主要对象是对基础理论的考察,比如重大的法律基本原则,所以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对于那些基础理论知识能够做到在理解的基础上熟练运用,最重要的是形成自己的心得。

  二、关注理论热点与学者文章

  近些年的论述题虽然不是直接考某位学者的观点或著述,但无疑不是在关注理论热点问题,比如2011年的第七题,就是在关注与回应实践中的“执行难”,而这在学术界一直是讨论热点;又如2012年第七题,实际上对于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的关注,同样是近几年学术关注的焦点。因此,关注这些相关文章与著述,理解并体会其中的论点与论证思路,对于快速提高论述题的答题水平有非常好的效果。

  三、关注典型案例与社会争议事件

2016司法考试论诉题备考:万能模板

 

  司法考试卷四的论述题灵活多变,答案较为开放所以不太好把握,也因此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通常得分较低。虽然司法考试论诉题灵活多变,但其实万变不离其宗还是有章可循的,下面就来看看论诉题模板吧,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你带来2016年司法考试论诉题万能答题模板,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法的局限性

  尽管法在社会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法却不是万能的。因为法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所以他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的需要来创造社会;其次,法律也是一种社会规范,因此必然要受到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再者法律自身条件也制约着法律,如语言表达的局限等等。在实践活动中,我们一定要结合法律的特点让它发挥最大的作用。

  二、 自由

  从哲学观念层面上讲,自由就是在没有外在强制力时能够按自己的意志和目的来安排自己的活动。马克思说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那么从法的价值层面上讲,自由究竟是什么呢?应该是法以确认和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法律应该是给自由提供保障,而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人性最深刻的需要。没有自由,法律就仅仅是一种限制人们行为的强制性规范,而无法真正体现它在提升人的价值、维护尊严上的伟大意义。

  三、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虽然这只揭示了法一个方面的价值,但由此可见秩序在法的价值中的重要性。法学上所言秩序,主要是指社会秩序,它表明的是通过法律结构、法律规范、法律权威所形成的一种法律状态。关于法服务于秩序是不容置疑的,关键是法服务于谁的秩序、怎样的秩序。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首要任务就是要确保统治阶级秩序的建立;其次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期望着行为安全与行为、社会的协调,这决定了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再次,法还是其他价值的基础,虽然自由和正义位阶在秩序之前,但同样需要以秩序为基础。失去了秩序的保障,所有的价值就会因为缺乏必要的保障而面临现实的威胁而最后丧失其意义。但是,秩序一定要符合人性,符合常理为目的,所以它应当收到自由和正义的限制。

  四、正义

  正义存在于人与人的相互交往中,“不正义”绝对不会存在于孤立的个人之上,公正只是一种涉及利害关系的场合,要求平等地对待他人的观念形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把各人应得的东西还给各人。从实质内容上而言,正义体现在平等、公正等诸多我们所熟悉的具体形态中。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是评价体系,也极大地推动了法律的进化。正义形成了法律精神上进化的观念源头,促进了法律地位的提高,推动了法律内部结构的完善,也提高了法律的实效。法律的执行不仅要有利于秩序的维持,更主要的是要实现社会正义。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到的方式得到实现。

  五、法的实施与实现

  ⑴法在制定出来以后,实施前只是一种应然的状态,一种书本上的法律。法的实施就是要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上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走向实然;

  ⑵法的实现是指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

  ⑶法的实施强调一种过程和行动,包括法的遵...

2016年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执法为民

 

  司法考试卷四的论述题是大部分考生觉得最为棘手的考题,部分考生不知道从何处入手进行论述,部分考生虽然能够解答但是分数不高,如何才能解决这个难题了,除了多去学习论述的方法外还需要多进行练习。由此看来把握论述题做题方法,首要任务是学好法律知识,有着牢固的基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你带来2016年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执法为民,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依法行政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所在,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是增创环境新优势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确保政令畅通的迫切要求。总之,能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事关我国改革发展能否顺利进行的大局。国务院制定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题目:谈谈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依法行政的理解。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解题思路点拨】

  本题是一道典型的“辨析式”问答题。也就是题目当中包含了两个概念,要求对这两个概念进行说明、并对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阐述。通过阅读材料,我们可以看出,第一段材料中的关键词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执法为民”,第二段材料的关键词则是“依法行政”。再仔细分析题目,正是要求我们对于执法为民和依法行政进行剖析。题目要求谈谈对两个概念的理解,实际上隐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对两个概念本身的理解和掌握;两个概念的联系和相互之间的关系。同时答题要求不是“观点正确”而是“观点明确”,意味着这道题可能没有刻板的标准答案,自由发挥的余地稍大。

  至此,三段大纲结构基本形成:第一自然段对两个概念进行理解和阐述。第二自然段分析两者之间的联系。第三自然段总结全文,上升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高度去评价两者之间的关系。

  【参考答案】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包括:(1)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2)执法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和法律观念,严格遵守法律,切实尊重和保障。(3)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前提,要求行政机关自身的设立、行政机关的运行都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并遵守相应程序,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监督,违法行政应承担法定责任。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坚持法律至上,行使行政权力履行管理国家职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可以说,执法为民和依法行政从两个不同的方面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所以必须要依法行政,正是因为在我国现行民主体制下,法律是人民意志的最终体现,严格依法行政,就是为了实现好、保护好人民的利益。执法为民则要求在执行法律的过程当中,不仅要严格依照法律行事,还要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可以说是从法律的实行角度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执法为民和依法行政都是为了实现和保护人民的利益,两者相辅相成,统一被蕴涵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精神框架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最终目标也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良性发展。因此,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依法行政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体现,必将极大地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

<...

2016司法考试论诉题答题技巧:6大禁忌

 

  司法考试卷四的论述题是是部分考生的软肋,因为与主观题相比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通常得分较低。由此看来把握论述题做题方法,避开论述题的禁忌显得尤为重要,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有哪些常犯的禁忌了,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你带来2016年司法考试论诉题答题技巧:6大禁忌,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1.对题目主旨把握不准

  由于论述题考查的是考生的综合知识,因此,需要考生结合考题的材料搜索大脑中所储备的相关知识点。因此考生很容易在对材料理解上产生偏差,而导致审题产生偏差。此时考生最需要做的就是先冷静下来,剖析材料中反映的各种法律关系,找出其中反映中心意思的最重要的一个或几个法律关系进行论述。

  2.论述不集中,论点过于涣散

  这是答论述题的大忌。论述题的字数要求在500字以上,而由于时间的原因,大部分考生回答一道 论述题往往不会超过1000字。在短短的1000字内,能够把一个论点逻辑而缜密地论述充分已属不易。然而有许多考生在答题时很容易忽视这一点,往往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不注重语言的前后逻辑性和连贯性,这样的答案自然得不了高分。因此,如果考生想要得高分,就一定要在下笔之前确定一个论点,然后围绕这个论点展开论述。

  3.论述语言不专业,理论深度不够

  这是非法学专业考生常常会犯的错误, 司法考试作为选拔高层次法律人才的考试,其主观题的回答必须体现其法律专业的特性,不要让阅卷老师觉得这只不过是一篇普通的社评,而不像是一篇法律专业人员写的文章。因此,需要考生拥有一定的法学语言表达能力。 论述过于肤浅,这是很多考生得不了高分的重要原因。经过各个科目的系统复习之后,对于论述题中所出现的具体法律问题,考生大概都可以列举出来。然而这只是论述的第一步,而且往往也不是最重要的得分点。如果要取得高分,需要考生实现理论上的升华,而理论上的升华就必须将材料中的问题与理论法学结合起来,也只有这样,考生的答题质量才可以上升一个档次。

  4.不分段,没句号

  这是答题中的细节问题,但却是非常致命的地方,因为阅卷老师是在疲劳和烦躁中看你的卷子,而你的整篇文章从头到尾只有一段话或者只有一个句号,即使再有耐性的老师也不会去仔细在黑压压的文字中去寻找你的论点、论据和论证。

  >>>点击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网为你推荐

2016司法考试卷四论诉题复习要领盘点

 

  司法考试四卷的论述题综合性较强,这提醒广大考生在进行司法考试备考复习的过程中,对于重要的知识点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如何才能够跨越论诉题屏障快速地获得较好的分数了,论述题复习的方法已经为你准备好了。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大家整理提供:2016司法考试卷四论诉题复习要领,相信对大家有帮助!

  一、加强每个学科的基础理论学习

  论述题不同于选择题,它不追求知识的确定性,而追求知识的批判性、反思性与开放性。因此,它的主要对象是对基础理论的考察,比如重大的法律基本原则,所以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对于那些基础理论知识能够做到在理解的基础上熟练运用,最重要的是形成自己的心得。

  二、关注理论热点与学者文章

  近些年的论述题虽然不是直接考某位学者的观点或著述,但无疑不是在关注理论热点问题。因此,关注这些相关文章与著述,理解并体会其中的论点与论证思路,对于快速提高论述题的答题水平有非常好的效果。

  三、关注典型案例与社会争议事件

  虽然司法考试论述题不会直接针对当年或更早几年的某一热点事件来命题,但关注一些典型案件与争议事件,却可以帮助我们很好的提高分析能力。对于材料分析题来说,困扰考生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不知如何从复杂的材料中有效的提炼出有意义的信息,包括涉及到实质争议的事实情节与法律问题,更无从进一步对之进行对策分析。而关注典型案件与社会争议事件则有利于培养考生的“语感”,能够迅速找到题目中有价值的信息,在短时间内作出快速而准确的反应。

  四、在复习后阶段应该动手练笔

  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对于选择题进行了大量的练习,对于论述题则以阅读理论为主。此种方法需要改进。论述题需要实战演练。在复习的后阶段,考生需要拿出专门的时间与精力,来动笔练习,这种练习不仅仅是在一定的时间限制内进行,更重要的是要在构思之后完整的将文章写出来。

  五、答题技巧

  在考试的时候要注意提纲的写作。答论述题的时候建议考生可以先拟订提纲,这样的好处在于:

  首先,可以对整个文章的谋篇布局心中有数,而不至于在具体写作的时候结构散乱;

  其次,可以帮助你更仔细的审题。论述题的审题工作非常重要,因为一个题目可以选择不同的角度、选择不同的理论来解答,在这个过程中,特别需要选择与斟酌,没有详细审题的过程,就有离题万里、言不及意的危险,一个详细的提纲能够帮助考生对于理论根据的选择心中有数;

  最后,提纲还有助于提高语言的准确使用。提纲的作用是帮助清晰思维,只有思路清晰,考生在答题的时候才能用最精练与准确的语词来表达,而这对于考察考生的文字功底的论述题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论述题的文字首先追求逻辑性与说理性,其次才是追求文采与修辞。法律考试要讲究说理与逻辑,这是由法律活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论述题不需要写成美文,不需要有旁征博引,只需要恰当时候的锦上添花。首先,是要将道理说通、说透,将结论建立在一个坚固的论证基础上,有充分的论点来支撑;其次,要讲究论证过程的逻辑与清晰,论点之间的无矛盾、无抵触。

  朋友们,掌握了司考论述题复习要领,也就掌握了拿下论述题的路径,当然,还要大家勤加练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