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重点(23)
考友们还有哪些2016年司考法理学的考点没有背熟呢?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重点(23)”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法的价值的含义法的价值,最庸俗的理解就是指法对人的有用性。二.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1)事实判断是一种描述性判断,是关于客体实际上是什么的判断,而价值判断是一种规范性判断,是关于客体应该是什么的判断。(2)客观世界是由事实构成的,价值是判断者附加在客体之上的,不同的主体其价值观不同,故对同一客体会做出不同的价值判断,因此,价值判断具有主观性。(3)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它是立法者从自己的价值体系出发,做出的关于人应该如何行为的判断,故,法律规范为价值判断。(4)根据三段论的推理规则,如果大前提是价值、判断结论必然为价值判断,故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一定主体依据法律规范所作出的实体结论为价值判断。(5)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总体上属于事实判断,但是认定案件事实离不开证据,一个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需要相关主体做价值判断。三.法的价值分类(一)秩序秩序之所以成为法的基本价值之一,是因为:①法律的根本而首要的任务就是确保统治秩序的建立,因而秩序对于法律来说,无疑是基本的价值。②秩序本身的性质决定了秩序是法的基... [ 查看全文 ]2016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重点(23)的相关文章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难点辅导:法理学考点法的继承与移植
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难点辅导:法理学考点法的继承与移植”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许多人都认为司考法理学考试难,其实不难的,一起来看看吧。(一)法的继承1.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2.法的继承的根据和理由主要表现为这样几方面:(1)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2)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