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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一建法规考点: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经济补偿

 

  以下是出国留学网编辑为您整理的2017一建法规考点: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经济补偿,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www.liuxue86.com)查看。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经济补偿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因在本单位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

  1至4级伤残,完全丧失,保留劳动关系到退休;5到6级,大部分丧失,员工提出才可解除劳动合同;7到10级,部分丧失,劳动合同期满即可终止。

  二、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情况:

  (1)劳动者依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5)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待遇,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2.补偿的标准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速记点评】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不论是何种情况,都不得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最低要求是劳动合同期满才可以终止。

  补偿标准:满一年给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最多给付补偿不超过12个月。

  【经典例题】

  1.某公司提出同公司员工李某解除合同,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在该公司工作了2年8个月,解除合同前李某月工资为2400元。李某要求公司经济补偿,而腾飞公司认为是协商终止合同,不应当进行补偿。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说明正确的是()。

  A.公司无须给李某任何经济补偿

  B.公司应当给予李某6000元经济补偿

  C.公司应当给予李某7200元经济补偿

  D.公司应当给李某5600元经济补偿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划,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本题支付3个月工资=3×2400=7200元。

  2.某市安装工程公司与在公司工作了15年的王某解除合同并进行经济补偿,王某月工资7000元,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下列关于王某的经济补偿说法正确的是()。

  A.安邦公司应当给予王某8.4万元经济补偿

  B.安邦公司应当给予王某3.0万元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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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一建法规考点:合同的要约邀请和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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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合同的要约邀请和要约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合同的成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要约邀请(招标文件)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可以是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邀请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如果自己承诺才成立合同。因此,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没有法律约束力。

  2.要约邀请的应用

  要约邀请内容不完善,需要对方进行补充,才能使合同生效。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它邀请投标人通过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工期、报价),向自己发出投标文件(要约),如果招标人认可投标文件,合同成立。如果投标人未补充实质性内容,合同不能成立。

  二、要约(投标文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

  1.要约成立的条件有:(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的法律效力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的有效期间由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要约人如果在要约中定有存续期间,受要约人必须在此期间内承诺。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3.要约的应用

  投标文件是要约。在投标文件中有具体的投标内容(工期、报价),不需要招标人补充,一旦同意,投标人即可按照投标文件内容与其签订合同。这是要约成立的条件。

  投标文件在招标人认可后生效,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到达招标人之前撤回,可以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撤销。这是要约的法律效力。

  【速记点评】

  注意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和成立条件。

  【经典例题】

  1.某电力安装工程公司为赶工期向供应商紧急发函要求按市场价格订购HGW9-15/630隔离开关5组,并要求3日内运抵施工现场,则承包商的订购行为()。

  A.属于要约邀请,随时可以撤销

  B.属于要约,在隔离开关运抵施工现场前可以撤回

  C.属于要约邀请,在隔离开关运抵施工现场前可以撤销

  D.属于要约,而且不可撤销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要约邀请和要约。要约明确具体,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为要约。并且要约人设定了承诺期限,属于不得撤销的情况。

  2.甲建筑公司收到了乙水泥厂寄发的价目表但...

2017一建法规考点: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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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

  (1)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5)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6)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地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进行专业分包的。

  【速记点评】

  1.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2.如施工合同中未说明要进行专业分包,那么总包进行专业分包一定要经过建设单位许可;劳务分包不需要经过许可。

  3.违法分包和违法转包都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双方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典例题】

  1.《建筑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但下列分包情况中,()例外。

  A.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同等资质的单位

  B.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施工作业交由同类企业完成

  C.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了劳务分包企业

  D.分包工程的发包人将所承包的工程肢解后全部发包给他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均可以将其承揽工程的劳务再分包,此分包行为合法。

  2.甲建设单位发包某大型工程项目,乙是总承包单位,丙是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丁是具有施工劳务的施工单位,下列关于项目发包、分包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乙可以将专业工程分包给丙

  B.丙可以将...

2017一建法规考点:招标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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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招标的基本程序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招标的基本程序为:审批手续→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终止招标。

  一、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3.国有资金项目招标,必须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而且要求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三、开标

  1.《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四、评标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五、中标和签订合同

  1.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评标结果推荐一到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以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中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也不可就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讨论。

  【速记点评】

  一、需要掌握投标的关键时间节点。

  二、区分拒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和否决投标文件(废标)。前者是指开标之前,是不需要打开密封就可以知道的情况,未经过审查、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后者是在开标之后,一定是需要打开密封才能看到的,例如未盖章、提供了两个投标价等。考试中经常会将二者情况混在一起来考分类题。

  三、评标委员会的责任是推荐一到三名中标候选人,没有招标单位的授权,不得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选其他候选人。但是对于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2017一建法规考点:施工许可证法定批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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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施工许可证法定批准条件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须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规划许可证,分别是申请用地和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镇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所以,只有取得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房屋征收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必须按照计划和施工进度进行,过早或过迟都会造成损失和浪费。需要先期进行征收的,征收进度必须能满足建设工程开始施工和连续施工的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9个方面的法定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

  国务院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范围有: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速记点评】

  在历年考试中,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多次被考到,上述几条中,存在着一定的陷阱。例如:第3条,选项表述为“完成全部房屋征收工作”、第8条,选项表述为“建设资金全部落实”都不是办理施工许可证必要的条件。

  【经典例题】

  1.某大型体育馆项目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应当从相关部门取得的批准文件不包括()。

  A.建设用地批准书

  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安全生产许可证

  D.消防设计审核批准文件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许可证法定批准条件。选项C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施工单位需要申请的,而不是建设单位。

  2.某工程建设工期18个月,合同价3000万元。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需到位的资金最低...

2017年一建工程法规考点:施工安全生产培训新规定

 

  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栏目为您提供“一建工程法规考点:施工安全生产培训新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考生!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社会资金积极资助的安全培训投入机制

  企业要在职工培训经费和安全费用中足额列支安全培训经费,实施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时要专门安排安全培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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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栏目为您提供“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考生!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査封的处理决定;

  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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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一建《建设工程法规》考点:认定工伤的情形

 

  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栏目为您提供“2017一建《建设工程法规》考点:认定工伤的情形”,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考生!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三工作)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两工作)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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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建《建设工程法规》考点:保管人义务

 

  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朋友们,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2017年一建《建设工程法规》考点:保管人义务”,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

  验收的义务(验收后又发生货物有问题的,由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出具仓单的义务(仓单可转让,必须经存货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

  允许检查或者提取样品的义务

  通知的义务(当仓储物变质或损坏时)

  催告或做出必要处置的义务(紧急情况可对货物作出必要处置,并及时通知存货人)

  损害赔偿的义务(保管人责任的可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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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一建《建设工程法规》考点:承运义务

 

  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朋友们,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2017年一建《建设工程法规》考点:承运义务”,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

  1.运送货物

  2.及时通知提领货物的义务

  3.按指示运输的义务

  4.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或收货人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5.因不可抗力灭失货物不得要求支付运费的义务

  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时运费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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