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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要点: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征税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
具体包括: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5.无租使用其它单位房产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按照房产余值);
6.2009年1月1日,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也纳入了房产税的征收管理范围。
(二)征税范围
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提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提示】要注意房产不等于建筑物。
2.征税范围(熟悉,能力等级2)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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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要点:转让房原值的确定
转让房原值的确定
根据房源情况不同,房屋原值分别为: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对于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相应凭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相应凭证后确定房屋原值。纳税人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契税缴税凭证的,按孰高原则确定房屋原值。
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相应凭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对房屋原值进行核实。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以及与转让房屋有关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凭证的审核。纳税人未能提交有关费用凭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其补正;不能补正的,经纳税人签字确认后,主管税务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能够确定房屋原值和有关合理费用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以本次房屋交易价格减除房屋原值和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20%税率计算。
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相应凭证,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也未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以本次房屋交易价格按核定征收率1%计算。
(四)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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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要点: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1、税收法律
(1)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2)形式:《××法》
(3)具体税种:《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车船税法》、《资源税法》
【特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的有:《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
2、税收法规
(1)制定机关:国务院
(2)形式:《××条例》、《××税暂行条例》、《××法实施细则》
(3)具体税种:《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房产税暂行条例》
3、规章
(1)制定机关: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
(2)形式:《××办法》、《××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则》、《××规定》
(3)具体税种:《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代理试行办法》、《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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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要点:消费税的税目”,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要点:消费税的税目
消费税的税目
(一)鞭炮焰火
不含体育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二)成品油
税目 | 子目 | 注意事项 |
成品油 | 1.汽油 2.柴油 3.石脑油(也称化工轻油) 4.溶剂油 5.航空煤油(暂缓征收) 6.润滑油 7.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 | 各子目计税时,吨与升之间计量单位换算标准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
【提示】
(1)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均属于润滑油征税范围。润滑脂是润滑产品,生产、加工润滑脂应当征收消费税。
(2)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
(3)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4)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三)小汽车
子目:1.乘用车 2.中轻型商用客车
含9座内乘用车、10~23座内中型商用客车(按额定载客区间值下限确定)。
电动汽车以及沙滩车、雪...
03-18
本文“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要点: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跟着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购置是指:
(1)购买使用行为(包括购买自用国产、进口应税车辆)
(2)进口使用行为
(3)受赠使用行为
(4)自产自用行为
(5)获奖使用行为
(6)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试题练习:【多选题】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样本量越大,抽样风险越大
B.面临的审计风险越高,重要性水平越高
C.总体项目的变异性越低,通常样本规模越小
D.重要性水平越低,应当获取的审计证据越多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审计重要性。选项A,样本量越大,抽样风险越小;选项B,审计风险越高,重要性水平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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